美國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10日對英國籍前傳媒大亨康拉德·布萊克欺詐公司一案給出量刑結果,布萊克被判處6年半監禁。量刑結果遠低於檢方要求。如果按照檢方的要求量刑,布萊克最多應該坐30年牢。 獲刑 “你犯下了一項嚴重罪行,布萊克先生,”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埃米·聖伊芙在宣佈量刑結果前說,“坦白地說,我無法理解像你這樣處於傳媒帝國頂端的人怎麼會這麼幹。” 聖伊芙宣佈,布萊克被判處78個月監禁,即6年半刑期。她同時處以布萊克12.5萬美元罰款,還要求他彌補爲其曾執掌的霍林格國際公司造成的610萬美元損失。法官同意布萊克繼續持有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棕櫚灘的豪華公寓和保存銷售紐約豪宅的數百萬美元房款。 聖伊芙沒有按照檢方要求立即監禁布萊克,而是給了他12周準備時間,要求他在明年3月3日前到監獄報到。布萊克申請在佛羅里達州埃格林一所監獄服刑,那裏距離他在棕櫚灘的豪華公寓不遠。由於那家監獄已經關閉,布萊克通過律師表示,另一個選擇是佛州科爾曼的聯邦監獄。 辯方律師說,布萊克將繼續上訴,他們將向法庭申請在繳納保釋金的情況下讓布萊克在上訴期間保持自由。 法官還宣佈了同案中另3名獲欺詐罪被告的量刑結果。64歲的原霍林格國際公司首席財務官傑克·博爾特比被判入獄27個月;60歲原公司副總裁彼得·阿特金森獲刑2年;60歲的原公司律師馬克·基普尼獲5年緩刑及帶電子腳鐐6個月。 犯案 現年63歲的布萊克曾是傳媒界呼風喚雨的人物。他生於加拿大富豪之家,從收購小報起家到執掌世界第三大報業集團霍林格國際公司,擔任這家上市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兼董事會主席,英國《每日電訊報》、以色列《耶路撒冷郵報》、美國《芝加哥太陽時報》和加拿大《全國郵報》等知名報紙都在霍林格公司名下,公司年利潤達20億美元。布萊克2001年加入英國國籍,一度被認爲與傳媒大亨默多克齊名。 霍林格公司2003年底內部審計時發現,管理層存在祕密轉移資金問題,布萊克有鉅額收入來源不明,他因此辭去首席執行官職務,不久後被董事會罷免主席職務。他於2005年底正式被起訴。 檢方指控說,除了財務欺詐以外,布萊克還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資源用於自己的奢靡生活中。他在倫敦、紐約和佛羅里達等地黃金地段均擁有豪宅,還涉嫌挪用公司資金爲妻子舉辦生日宴會、購買昂貴衣物首飾,私人度假也使用公司專機。 布萊克一案經過4個月審理。今年7月,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判定布萊克3項財務欺詐罪名和1項妨礙司法罪名成立。布萊克在繳納2100萬美元后獲保釋,等待法院量刑結果。 褒貶 在案件審理中,檢察官要求聖伊芙法官從嚴判處布萊克,以此警告其他潛在的商業罪犯。霍林格國際公司股東之一尤金·福克斯曾向聖伊芙遞交一份聲明,要求嚴懲布萊克。他希望用布萊克的例子警告公司其他董事不要騙股東的錢。他對布萊克平時“暴君”的作風也頗爲不滿。 “他叫我們白癡和貪婪的蠢貨,”福克斯說。 辯方律師在庭審中向法官提交了包括加拿大前總理布賴恩·馬爾羅尼在內衆多名人的求情信。他們說,布萊克在大半生中致力慈善事業,請求聖伊芙從輕處罰他。 各界對布萊克愛恨交加,但在檢察機構對布萊克提出的13項指控中,法院經過認真審理,最後判定其中4項罪名成立。根據檢方指控,布萊克刑期最高可達30年。但聖伊芙認爲,雖然檢方提出布萊克爲股東造成3200萬美元損失,但他其實只需爲其中610萬美元負責。他合理的刑期應在78個月至97月之間。 “作爲一名被判定犯了欺詐罪的人,布萊克先生將進監獄,”當美聯社記者問及是否滿意布萊克的量刑結果時,檢察官帕特里克·菲茨傑拉德說,“底線是布萊克先生將在監獄中度過6年半。這是相當長的時間。”(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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