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報12月12日報道 今後,家裏有經濟困難的高校學生將享受到平均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2000元的助學金,具體標準在每生每年1000元至30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爲2至3檔。今天上午,財政部和教育部下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辦法規定,在分配國家助學金名額時,對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爲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今天上午,財政部和教育部還同時出臺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此次出臺的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爲每人每年8000元。 辦法規定,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爲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本文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熊焱) 【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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