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死了還要遭這份罪?”日前,本報接到紹興縣王壇鎮村民沈某的投訴,質疑當地殯葬部門提供的殯葬車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不但對死者不恭,更造成了死者家屬的後怕。沈某激動地說,“昧着良心賺死人錢的事情做不得啊!”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殯葬車“煙霧四起” 人死了還“受罪”? 6日上午,筆者在王壇鎮人民政府二樓會議室見到了投訴者沈某。沈某稱,自己的母親於前幾天去世,悲痛之餘,全家人只想好好送母親最後一程。出殯當天,沈某一家叫來了當地鎮政府殯葬管理所的專用殯葬車。但當全家人看到來到家門口的殯葬車時,心很快就涼了半截,“大家心裏都犯嘀咕啊,車子介破,能不能安全將母親的遺體送到火葬場?”車開出不久,幾位略懂車輛知識的親戚提醒司機,檢查一下水箱等。但司機卻說沒問題,讓他們放心。沈某回憶當天的情景時說,正是這輛一開始就讓人“心慌慌”的“放心殯葬車”,在途中拋了錨。殯葬車動彈不得,車內開始冒黑煙,“車子要爆炸了,當時大家的感覺就是這樣,我家裏來送葬的年長些的親戚都哭了,一是擔心活人的安全,二是擔心死者的‘感受’,你說爲什麼我母親死了還要受這罪?” 殯葬車最終沒有發生可怕的爆炸,但沈某卻覺得愧對母親的人生最後一程,這白事是紹興人比較注重的禮節,沒想到竟會遇上這檔子倒黴事。 殯葬車個人承包 車子年久未檢 在紹興縣王壇鎮政府,筆者見到了分管這一攤工作的鎮黨委委員、鎮人武部孫部長。據孫部長介紹,自1999年殯葬改革起,王壇鎮政府下屬殯葬管理所的殯葬車就實行了個人承包制。隨之,筆者又聯繫了市車管所。車管所資料顯示,當日爲村民沈某家提供遺體運輸服務的殯葬車是一輛麪包車,屬於王壇鎮人民政府,並且這輛車早在2006年6月就到了年檢期,但直至出事當天,也沒有按規定進行年檢。隨後,孫部長又讓人拿來殯葬管理所和車輛承包者陶某簽訂的一份合同,有效期限爲2005年6月到2008年6月,其中鑑證人一欄爲“王壇鎮人民政府”。 承包經營亂收費 殯葬管理有“盲點” 殯葬管理是一個特殊的行業,爲了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國家專門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1997)》(以下簡稱《條例》),以加強殯葬事業管理。 《條例》第四章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火化機、運屍車、屍體冷藏櫃等殯葬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禁止製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王壇鎮政府有關部門對承包者缺少監管,連承包者車輛不進行年檢都不清楚。據投訴者稱,王壇鎮個人承包殯葬車業務的收費,不管遠近,每出車一次均收250元。而按照浙江省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規定,接屍費爲轎車5元/公里,麪包車3元/公里。王壇鎮的殯葬車收費顯然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 據瞭解,類似王壇鎮政府的做法以及由此產生的類似事情,在一些鄉鎮也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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