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消防官兵在現場滅火。當日上午8時20分許,浙江省溫州市人民路溫富大廈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後,溫州市消防部門迅速前往撲救。在消防官兵的奮力撲救下,火勢目前已得到控制。火災原因尚在調查中。新華社發 新華網溫州12月13日電(記者沈錫權、汪林義)記者從浙江省溫州市政府獲悉,造成21人死亡2人重傷的“12·12”特大火災相關人員已被警方控制。 12月12日上午8時27分,溫州市鹿城區人民路溫富大廈裙樓發生一起死21人、傷2人的特大火災。火災發生後,發生火災的溫富大廈裙樓一樓朵朵鮮園藝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松弟及2層藝苑舞廳的業主邵永森即被公安機關控制。 事發後逃逸的“朵朵鮮花店”法人代表諸秀玲在金麗溫高速雙嶼路口被警方抓獲。目前,業主的所有資產都已被凍結。 溫富大廈為一幢獨立高層商住樓,位於溫州市鹿城區人民西路,大廈共28層。初步確定此次火災起火點為溫富大廈一樓“朵朵鮮花店”,蔓延至隔壁的金榜美發店,火災產生的高溫煙氣迅速上昇至2層藝苑舞廳,造成了21人遇難、2人受傷的重大火災事故(其中舞廳內的19人窒息死亡,花店2人被燒死)。火災過火面積為1270平方米,目前兩名傷者情況穩定。 目前,刑偵、消防治安等部門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投入到火災事故原因調查之中,開展現場勘查、現場走訪等工作,具體起火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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