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區從1995年開始創建社會發展綜合實驗區,2001年被國家科技部命名爲“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成爲本市唯一一個國家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大港區根據特殊的區情確定了“政府創造環境,企業發展經濟”的思路,“區廠協作共同建設實驗區”的指導思想,從創造和諧的交通、優美宜居的城市環境、鼓勵不同所有制經濟競相發展的政策環境、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和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環境等,多方面努力創造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大環境,逐步克服了限制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因素,區廠之間、城鄉之間、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和諧度得到顯著提高,使區域發展步入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一個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環境優美的濱海新城區正以嶄新的姿態呈現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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