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12月14日專電 武漢市日前出臺公務員考覈新規定,連續兩年被確定爲不稱職予以辭退,對考覈不稱職沒有比例要求。 據武漢市人事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武漢市公務員考覈實施意見(試行)》規定,公務員被投訴或者被發現有不作爲、亂作爲且情形較嚴重;或年內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10天等,都將被評爲不稱職。 武漢市加大了對基本稱職、不稱職公務員的懲戒力度,基本稱職公務員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不稱職公務員將被降低一個職務級,連續兩年不稱職將被辭退。 (本文來源:新華網 作者:俞儉) 【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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