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人員正在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昨日,省公安廳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吸取東莞“12·12”火災教訓,採取超強的力度和鐵的手腕,深入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據悉,省公安廳指出有關媒體報道死亡11人有誤,死亡人數仍爲10人;會議要求全省全部200平方米以下公共娛樂場所實施“四項標準”。
死亡人數仍爲10人
據介紹,12月12日,東莞市樟木頭鎮名典咖啡語茶廳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過火面積360平方米。據東莞消防局證實,截至昨日下午5時許,火災共造成10人死亡、1人重傷仍在搶救、8人輕傷,先前有關媒體報道死亡11人有誤。東莞市消防支隊第五大隊從火場中搶救出17名被困人員。火災原因已初步認定與電氣線路故障有關,直接財產損失正在調查中。
據省公安廳電視電話會議介紹,東莞“12·12”火災事故的教訓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存在漏洞和死角。名典咖啡語茶廳既沒有列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也沒有納入當地“三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處於失控漏管的狀態。
二是起火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排查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建築內部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修和裝飾;電箱開關電氣線路多次出現故障而沒有及時檢修,人爲埋下了火災隱患。
三是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不到位,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低下。
四是員工和顧客缺乏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技能。
實施“四項標準”新措施
省公安廳要求,少於200平方米娛樂場所嚴格落實“四項標準” ,否則消防部門將不給予消防審批合格或取消原來的消防審批合格。據瞭解,之前超過200平方米經營範圍的公共娛樂場所才需要按照“四項標準”落實消防要求。“四項標準”是:
1.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必須安裝簡易水噴淋或消防卷盤、獨立式報警探測器或警鈴等消防設施;
3.必須對所有電氣線路進行檢測且全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4.必須對所有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會議還要求,要以公共娛樂場所爲重點,大力推廣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簡易水噴淋、報警逃生門鎖、多功能救生梯等消防安全新技術,通過技防改造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增加科技含量,提高防控火災能力。公共娛樂場所無論面積大小,必須嚴格按照規定使用難燃、不燃材料及產品,並要進行抽樣檢驗且全部符合國家標準方可使用;凡是新建、改建、擴建的,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可燃材料,嚴禁使用易燃或有毒材料。
“12·12”火災五大奪命原因
時報訊(記者劉妍通訊員劉光輝徐尚明孫江敏)東莞“12·12”火災發生後,公安部、廣東省消防總隊均高度重視,立即調派專家趕赴現場,與先期開展調查的東莞消防調查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火災事故的調查。目前已初步查明,火災系由空調電路短路引起,五大原因導致慘劇發生。
原因1
電氣短路跳閘懵懂員工亂“修”
調查人員初步判斷,造成火災的原因首先是該咖啡廳員工安全意識淡薄,不懂基本的用火用電常識。據初步調查詢問,火災發生前,咖啡廳內的空調設備已因負荷過大等原因自行跳閘,但一名員工不等專業人員對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排除故障,竟擅自連續多次強行合閘,致使部分電氣設備起火冒煙。
原因2
臨危處置不當貽誤救火時機
其次是員工臨危處置能力差。火災發生時,咖啡廳的員工沒有第一時間組織有效的撲救,也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是等火勢無法控制時才報警,耽誤了火災撲救的最佳時機,導致火勢在短時間內的蔓延擴大。
而且發生火災時,咖啡廳的員工沒有及時組織廳內人員疏散、尤其是沒有第一時間通知二樓人員及時逃生,這直接導致了死亡人數的增多。“如果有人挺身而出用椅子砸爛二樓的玻璃,組織被困人員跳下去,頂多被摔傷,而不會被悶死在二樓上”。
原因3
樓梯口被火封堵住逃生之路
第三是起火部位恰好發生在咖啡廳樓梯口附近,堵住了二樓人員的逃生之路。據現場調查,此次火災中死亡的人員全部是二樓的顧客和員工,這與樓梯口被火勢堵住有很大關係。
原因4
羣衆不懂自救包房坐以待斃
第四是羣衆缺乏消防常識。發生火災時,大多數羣衆不懂如何有效地逃離火場和進行現場的自我保護,更加不懂利用室內的消防設施撲救火災,而是躲在包房裏,坐以待斃。
原因5
裝修材料可燃有毒煙氣致命
最後是該咖啡廳中可燃裝修材料的影響。該咖啡廳內採用了可燃材料裝修,火災載荷較大,火災發生時,這些材料通過燃燒分解出大量一氧化碳(CO)、氯化氫(HCl)、氫化氰(HCN)等含有劇毒、對呼吸道有刺激危害的氣體,有毒的煙氣在極短的時間內涌入房間,導致內部人員窒息死亡。
據悉,目前公安機關已將有關責任人進行控制,待火災原因最終查明後,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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