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12月16日報道 深圳市正式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在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基礎上,還增加了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以此解決低收入戶籍家庭的住房問題。而非戶籍人口也將逐步納入住房保障體系。昨日,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向媒體公佈了這一消息。 確保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經深圳市委、深圳市政府審議通過後,深圳市政府日前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希望切實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據介紹,《若干意見》共包括住房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住房保障的對象、標準及實施方式;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強和改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規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與管理;建立嚴格的住房保障監管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六方面內容。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兩點就是深圳在國家提出的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模式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增加了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共租賃住房面對的是低收入戶籍家庭,他們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而且又不能享受廉租住房。具體的標準是,家庭年收入在申請前連續兩年均低於市住房保障機構公佈的相應的低收入標準,在本市不擁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住宅建設用地,並符合市住房保障機構規定的其他申請條件的戶籍居民家庭。 非戶籍人口逐步納入保障體系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以保本微利爲原則,並按上年度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指導租金標準的一定比例下浮,由市住房保障機構確定,每年向社會公佈租金調整結果。根據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今後公共租賃房將佔政策保障性住房總量的80%左右。深圳國土部門認爲,在房地產市場供需關係緊張時,大量的公共租賃住房還可以起到穩定房地產市場的作用。 對於深圳這個非戶籍人口比例佔“大頭”的城市,《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將非戶籍人口逐步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在着力保障戶籍人口家庭的基礎上,通過公共租賃住房方式,從產業園區配套公寓和宿舍、城中村環境整治、按參加社保年限逐步納入住房保障體系等多方面考慮改善非戶籍人口的住房條件,將非戶籍人口逐步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南方都市報) (本文來源:南方網 作者:朱倩) 【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點擊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