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吳金鳳爲爭寵而謀殺其情人另一情婦。12月17日,吳金鳳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刑15年。 早在2000年,羅城縣吳金鳳在柳州務工期間認識自稱叫周南方(案發後失蹤)的男子,並被周南方成熟穩重的風度和闊綽的出手所迷倒,情願以情人的身份投入到了周南方的懷抱。後周南方在從事賭博等活動時,又結識了更爲年輕貌美的小文,並與之相好。吳金鳳向周南方抱怨過其移情別戀,但無奈自己也是沒有名分之人,加之知道自己的年長色衰競爭不過更爲年輕貌美的小文,可又不願離開周南方的庇護,因此就心甘情願地接受了與小文共伺一情夫的現狀。 共伺一情夫後,吳金鳳爲奪愛之事非常忌恨小文,但爲了博情夫周南方一笑,只得與小文面合心不合,兩人常發生糾葛。2002年7月10日14時許,吳金鳳與周南方、小文及周南方的一個叫“槍手”的朋友從柳州市來宜州市準備賭博。到宜州市後,因小文身體不適,吳金鳳叫小文買藥後與其到賓館住宿,其用寧小文的身份證登記後入住601號房。進房後小文趴在牀上說肚子疼,叫吳金鳳幫倒水吃藥,她從小文買的一瓶藥中倒出4片,把剩下的藥全部放進小文帶來的一瓶礦泉水瓶裏搖勻,然後把4片藥給小文服用,後把已摻有藥的礦泉水倒進玻璃杯叫小文喝下,小文吃完藥又俯臥在牀上睡覺。吳金鳳下樓去找周南方。後吳金鳳買了一份報紙又回到601號房,見小文還趴在牀上,吳金鳳欲給小文蓋毛巾被時與小文發生爭執,因遷怒於小文有病而未能去參加賭博及原有的“感情”糾葛、債務問題,氣憤之下吳金鳳即扯下小文脖子上一根原掛手機的尼龍繩,用繩子勒小文的頸脖。吳金鳳將藥瓶丟進便池、將礦泉水瓶中未溶化的藥片倒進便池沖走並清洗玻璃杯後即逃離。2005年9月9日吳金鳳在廣東省汕頭市峽山鎮被抓獲歸案。 在被羈押期間,2007年3月17日凌晨1時30分許,吳金鳳發現同監人犯吳某割腕自殺,吳金鳳即按警鈴並與同監其他在押人員呼喊值班幹警。 基於以上事實,河池市中級法院認爲,吳金鳳用尼龍繩將他人勒死,主觀上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吳金鳳在被羈押期間搶救自殺的同監在押犯的行爲構成一般立功,可從輕處罰。鑑於吳金鳳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且在羈押期間有搶救自殺的同監在押犯的一般立功表現,根據本案實際情況,該院決定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吳金鳳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該院判決:吳金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藍桂團)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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