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一男子赴韓國務工不幸身亡,留下的過億韓元賠款全部存入了其妻蘇某的賬戶,而他的母親陳某和兄妹因沒有得到賠款起訴到了法院。近日,法院判決蘇某支付給婆婆陳某和兄妹千萬韓元的賠償金。 2006年8月,濰坊一男子勞務輸出到韓國從事建築工作,今年2月中旬因遇到火災事故不幸身亡。事發後,他的大哥和妻子蘇某一起到韓國處理後事,三個月後與韓方達成協議,對方願意支付1億多韓元(約合人民幣82萬元)的賠償金。按照韓國賠償標準,賠款中包括對死者母親陳某和其兄妹的賠償金。協議簽訂後,韓方很快就將所有賠償金匯入了蘇某在中國銀行濰坊分行的賬戶。 但是,得到這些錢後,蘇某並沒有把錢分給婆婆和丈夫的兄妹,結果被告上了法院。蘇某表示,丈夫的兄妹屬於旁系血親,相互之間沒有撫養關係,不應該得到賠償。而婆婆陳某在與自己協商處理賠償款事宜時,考慮到自己兩個孩子還沒成家,工作也沒着落,當時就口頭表示了放棄賠償款的意願,所以自己纔沒有將賠償款給他們,並要求法院駁回起訴。 受理此案的法院經審理查明,死者母親和兄妹持有與韓方簽訂的賠款協議的複印件,而蘇某雖持有原件卻遲遲不肯拿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將複印件作爲定案依據,而協議中明確指出,賠償款部分金額要支付給死者的母親和兄妹。近日,法院依法判決蘇某支付給婆婆陳某2953萬韓元(約合23萬元人民幣),支付給丈夫的兄妹各250萬韓元(約合1.9萬元人民幣)。(記者張焜通訊員劉華兵)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張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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