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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網12月19日報道 景中村村民多養一隻雞,多罰98元;西湖邊偷釣,多偷1公斤魚,多罰300元;把草地換成水泥地,擺茶桌做生意,多破壞1平方米綠地,多罰45元……《〈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行政罰款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從本月開始實施。 在全國範圍內,西湖景區首創罰款公式。 《條例》中非常關鍵的罰款額度,完成了從“彈性”到“標準”的重要轉變。 “才養5只雞,一定要罰510元麼?”昨天,在西湖景區景中村某農家菜館,王老闆剛剛遞出一根香菸,就被推了回來。 “不行啊,"新罰款規則"在杭州市政府法制辦備過案,處罰你輕了,就是我違法。”執法人員小秦搖搖頭,把罰單撕給了王某。 以前,這種罰款,彈性很大,可以重罰,當然也可以罰一點“意思意思”。小秦說:“養一隻雞罰118元,然後多養一隻雞多罰98元,養10只雞罰999元,封頂。我們以後要嚴格按照公式做,不再有一個很大的區間可以自由裁量。今後,誰說情都沒用。” 根據《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第27條和第54條規定,風景區禁止飼養家禽家畜,若違反則處20~1000罰款。而根據新自由裁量權公式,最低額+自由裁量度×(家禽數量/10只)=應罰款數額。養5只雞,也就是20元+(1000-20元)×5只/10只=510元。精確計算,沒有討價還價餘地。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周麗楊曉政) 【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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