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名李姓婦人因認爲臺北縣殯儀館改建時,弄丟了其丈夫的遺體,所以要求館方不得下葬。但冰存費不但累積到180萬新臺幣,而且已經冰存了15年,成爲臺灣最久的有主遺體。 據臺灣TVBS報道,拿出陳情書,83歲的李淑珍要“行政院長”張俊雄主持公道,幫她找回死去15年的前情報員丈夫的遺體。 1992年9月,李淑珍的丈夫因爲攝護腺腫大住院治療,同年10月病情惡化去世。不過李淑珍認爲先生是被謀害,因此控告醫師涉嫌殺人。 事後,李淑珍把丈夫遺體冰存在臺北市殯儀館,1993年轉到臺北縣殯儀館。其間殯儀館改建。就在這時,李淑珍發現丈夫遺體被擺錯了,冰櫃裏的人不是她的丈夫。 李淑珍說,丈夫死的時候嘴巴是閉着的,上嘴脣已經爛了;今年去看的時候,發現這個人根本不是其丈夫的遺體,因爲嘴巴張得很大,嘴脣都是完整的。 李淑珍就是認爲丈夫嘴脣的開合跟完整度不同,才認定冰櫃裏的遺體不是丈夫。爲了找回真相,李淑珍要求遺體不得下葬,一冰存就是15年,成了島內冰存最長的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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