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18日召開省委常委會,決定免去李天太的臨汾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並提名免去其臨汾市市長職務。
據山西省委組織部門的免職通知上說,鑑於在洪洞縣“12·5”特大煤礦事故中,臨汾市人民政府在安全監管方面負有責任,12月18日,山西省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免去李天太同志臨汾市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提名免去其臨汾市市長職務。
今年12月5日23時15分,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左木鄉紅光村瑞之源煤業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05人死亡。這是2006年以來最嚴重的煤礦安全生產事故。
李天太此前曾就這場事故向當地民衆公開道歉。他在公開道歉信中說,“12·5”礦難使民衆的生命財產蒙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十分惡劣,教訓極爲慘痛。作爲一市之長,沒有做好工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感到十分痛心和愧疚,深感愧對105名死難的礦工,愧對105個破碎的家庭,願意接受組織給予的任何處分。
在日前召開的山西全省領導幹部會議上,山西省委書記張寶順針對洪洞縣“12·5”特別重大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指出:“12·5”礦難損失巨大,教訓極爲沉痛,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礦難也再次警醒人們,必須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安全生產。
山西省委常委會議同時決定,任命夏振貴爲臨汾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名其爲臨汾市副市長人選,主持市政府工作。
據瞭解,夏振貴原爲山西省晉城市委常委、副書記、市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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