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報12月20日報道 17歲男孩小兵(化名)與同學打架後實施報復,竟模仿網絡遊戲中的情節,在將同學打傷後,用汽油焚燒。今天上午,小兵被朝陽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而幫他一塊實施報復行爲的小韋(化名)也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同時,小兵、小韋及小兵父母被判連帶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76萬餘元。 小兵是延慶縣第一職業學校的學生。據小兵講,事發時,他正接受學校推薦的一家實習單位的培訓。他是在培訓時認識的被害人小康(化名)。去年11月,小兵與同學小康一起在教室打掃衛生,因一點不愉快兩人發生口角,後動起了手。因此他耿耿於懷,一直試圖尋找機會報復。 12月3日下午,小兵在去公交車站的路上,看到一個加油站,便產生了買汽油燒小康的想法。於是,他買了約500毫升汽油,裝進了礦泉水瓶中。12月8日中午,小兵找來幾個幫手,把小康約到朝陽區崔各莊鄉草場地村附近的一樹林裏。幾個人對小康一陣拳打腳踢之後,小兵將汽油澆到了小康的身上,掏出打火機將汽油點燃。造成小康全身55%燒傷,其中38%深三度燒傷。 法庭上,小兵說,自己當時只是想嚇唬嚇唬他。當法官問到“爲什麼會想到用這種方法”時,小兵竟用“好玩”一詞來形容。據小兵講,他以前愛打電子遊戲,裏面經常有帶火的畫面。因此小兵模仿了遊戲中的情節。 法官表示,小兵、小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造成嚴重殘疾,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規定,該行爲量刑應該在10年以上,但考慮到小兵等人還是未成年,所以從輕判決。 對於該判決結果,小兵表示沒有意見。“小康把你手機弄壞了,你爲什麼不跟法官說。”看到兒子的態度後,小兵的母親囑咐兒子要上訴。“我也承認孩子錯了,但我覺得判得太重了。”小兵的母親告訴記者,“我也沒想到兒子會做出這種事來。但事情已經出了,錢我們也賠不起,你說我們怎麼辦啊?” 在法庭外小兵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說,自己喜歡玩“魔獸”,在網絡遊戲中他就喜歡用火器攻擊人,他能從中感受到一種快感。事發時他已經分不清自己是在真實世界還是在遊戲的虛擬世界之中。然而,當看到小康倒地後在火中痛苦的嚎叫,他才驚醒。 (本文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張蕾) 【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點擊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