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12月19日電(記者劉黎)荷蘭郵政電信監管局日前宣佈,兩名荷蘭人和他們經營的3家公司因通過互聯網大規模傳播廣告軟件和間諜軟件,被處以100萬歐元(1歐元約合1.4美元)的罰款。 據荷蘭《金融日報》19日報道,這是歐洲監管部門首次對傳播此類病毒軟件的行爲處以罰款。據調查,上述兩人在2005年10月至2006年11月間經營“美元收入”等公司,向荷蘭國內外的2200萬臺電腦傳播了廣告軟件和間諜軟件,並以此謀利。廣告軟件會在受感染電腦上不斷彈出各種廣告框,內容從推薦色情網站、手機鈴聲到爲公司做宣傳,不一而足。間諜軟件則潛伏在受感染電腦中,跟蹤並彙報其使用者的上網情況。 這兩人的做法通常是以假鏈接作爲誘餌,讓人誤以爲點擊後可以訪問某網站或下載某明星的短片,然而一旦點擊,兩種惡意軟件就會被悄悄安裝到相應電腦上,而且無法刪除。此外,他們還通過俄羅斯、新西蘭等地的黑客所控制的電腦網絡大規模傳播這些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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