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青年因工作受傷後,老闆將其安排在倉庫內暫住。哪料,老闆的這一善舉反引狼入室,該男子趁機搶劫倉庫內電焊線。考慮到該男子尚未成年,東麗區法院日前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00元。
17歲的盧某系河北省來津打工人員。今年8月間,盧某因工作受傷,後暫住在僱主劉某位於本市東麗區的倉庫內。當月29日20時許,同樣受僱於劉某的武某在該倉庫內值班。盧某見四下沒有旁人,頓時心生歹念,趁武某不備,先用菜板擊打武某頭部,又用菜刀威脅武某並捆住其手腳,見武某無力反抗,盧某便開始對其搜身,後將搜出的倉庫門鑰匙、三星手機及30元現金一併搶走。隨後,盧某又用劫來的鑰匙將倉庫門打開,就在其欲將倉庫內的電焊線拿走時,遭到掙脫開捆綁的武某阻攔,盧某當即奪路而逃,後被警方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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