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決議暫緩全球死刑 中國、美國、俄羅斯、新加坡、敘利亞等國投了反對票 ⊙法制週報記者肖山 北京時間12月18日晚上,聯合國大會通過議案,呼籲各國尊重國際社會對死刑的標準並暫緩適用死刑。根據聯合國憲章和有關國際法準則,聯合國大會的決議案對各國沒有強制執行力,但可以形成一種價值觀和輿論上的壓力。 這次對議案的表決結果爲104國贊同,54國反對,29國棄權。投贊同票者主要爲歐盟成員國,而中國、美國、俄羅斯、新加坡、敘利亞等國投了反對票。 此前的11月15日,聯大負責社會和人道主義事務的第三委員會以99票贊成、52票反對、33票棄權的結果通過決議,呼籲暫停適用死刑,並希望將來徹底廢除死刑。 這次議案由意大利等90個國家於11月13日發起,其中大部分爲歐盟國家,經過兩天的討論,99個國家的代表支持暫緩死刑,另一部分持反對意見的國家代表則在會議期間提出了多個修正案,但全部沒能通過。 截至2007年10月,全球已有130個國家和地區廢除死刑,即便在沒有正式廢除死刑的其他地區,亦有很多國家實際上停止執行或者很少適用死刑。最近一次廢除死刑的地區,則是12月17日美國新澤西州正式決定廢除死刑,將死刑改爲終身監禁且不得保釋,這也是美國42年來首個廢除死刑的聯邦州。 法律史研究表明,死刑起源於古代氏族部落的戰爭,當時的戰勝者會將俘虜殺死以示覆仇。數千年來,死刑也一直是報復刑論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但自從18世紀意大利著名刑法學家貝卡利亞公開發表論文呼籲廢止死刑以來,有關死刑存廢之爭一直沒有停止過。 贊同和反對死刑的人,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人的生命是否可以通過法定程序被他人剝奪、死刑是否真正具有威懾力、死刑是否人道、錯誤執行死刑後的不可挽回性等方面。但不管怎麼爭論,國際社會至少已經達成共識:死刑應當儘量被限制使用,適用死刑時應當非常謹慎並遵循非常嚴格的程序,死刑的最終發展方向是被徹底廢除。 正因爲這些激烈的爭議,聯合國曾在1994年和1999年兩次討論廢除死刑問題,但都因意見分歧太大不了了之。而在有強制性法律效力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也規定“死刑可適用於最嚴重的罪行”。 近十年來,中國在死刑問題上也正朝着更人道、更謹慎的方向前進,繼1997年修改刑法時對普通盜竊罪停用死刑後,中國又於2006年通過決議,將過去下放給各高級法院行使的死刑覈准權統一收歸最高法院。官方公佈的消息說,從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統一行使死刑覈准權後,中國的死刑有了較統一和嚴格的標準,執行死刑數也有了大幅度減少,此舉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賞。 在這次聯合國大會的討論中,贊同暫緩死刑的國家主要來自老牌歐洲國家,這些國家在生命價值觀方面與其他地區國家有歷史上的區別,而反對者則有着各自不同的理由。 新加坡的代表在表決前稱:“對許多國家而言,死刑意味着刑事司法公正,而不是一個人權問題。我們認爲每一個新加坡公民都有權生活在一個安全、沒有犯罪威脅的環境中。”而投反對票的敘利亞等國,則質疑歐盟是否有借死刑問題干涉別國內政的企圖。 在11月15日聯合國第三委員會通過前述決議後,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張丹蔘贊就對此表示“遺憾”。張丹說,52個國家反對這個決議表明在死刑問題上並無國際共識,因此,中國對該決議的效力表示嚴重質疑。 張丹表示,死刑問題是一個複雜的刑事司法問題,也是一國主權範圍內的事務,各國有權自主決定。他說,在聯大這樣一個高度政治化的場合,討論死刑問題會使該問題進一步政治化,而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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