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華盛頓12月21日電 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一名男子因被控謀殺女兒等罪名,一度入獄8個月。在DNA(脫氧核糖核酸)鑑定證明其無罪後,他將辦案人員告上法庭,並被判獲得近千萬美元的政府賠償金。 據報道,位於芝加哥的聯邦地區法院陪審團20日裁定,對於凱文·福克斯和妻子梅利莎提出的4400萬美元賠償要求,法庭判決福克斯獲賠930萬美元、梅利莎獲賠620萬美元。 2004年6月,福克斯3歲的女兒被發現溺死在一條小溪中,現場距她位於威爾明頓的家約6公里。福克斯隨後遭逮捕,並被關押了8個月,面臨一級謀殺和性侵犯指控。 2005年6月,在DNA鑑定結果證實清白後,福克斯獲釋。他和妻子將威爾縣5名調查人員和威爾縣政府告上法庭。 現年30歲的福克斯在起訴書中說,他被捕後,調查人員在連續14個小時的審訊中,通過威脅、誘騙等方式企圖使他承認謀殺自己的女兒。出於絕望,他在審案人員承諾寬大處理的條件下編造了“作案”經過。 威爾縣檢察官詹姆士·格拉斯哥說,調查人員是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逮捕了福克斯,並無過錯。他表示,相關部門將對這一判決提起上訴。 (本文來源:新華網 ) 【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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