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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趾的岳某在手術臺上躺了十幾個小時仍沒能做成手術 懷疑妻子有外遇,昨天凌晨4時許,家住滎陽市賈峪鎮虎堆頂村的李某竟殘忍地鍘下妻子岳某左腳5個腳趾。 事發後,岳某被拉到鄭州搶救。但由於岳某的親屬均不願在她的手術單上簽字,醫院擔心有意外,一直不敢為岳某做斷趾再植手術。 昨晚10時許,斷趾約18個小時後,醫院稱,岳某的親屬將其帶離了醫院,『說是要把腳趾頭拿回家對上,讓它自己長』。 懷疑妻子外遇丈夫凶殘行凶 昨天11時,記者接報料趕到鄭州市創傷手外科醫院,岳某正躺在手術臺上等待手術,她的左腳前半部分用白色紗布包裹著,紗布已被流出的血染紅,被鍘掉的5個腳趾放在她的腳旁邊,沾著一些泥土,沒有一絲血色。 盡管失去了腳趾,岳某看上去仍很清醒。回憶起凌晨發生的一幕時,她的淚水『嘩』地流了出來。 據岳某講,她今年23歲,8歲時隨改嫁的母親從陝西老家來到滎陽市賈峪鎮落戶,16歲那年就嫁給了鄰村的李某,並育有兩個孩子,大的今年7歲,小的5歲。6年前,她的母親去世,她和丈夫與繼父一起生活。 『婚後第二年我們就不斷為一些小事吵架,我曾提出過離婚,丈夫不同意,就這樣一直是湊合著過。』岳某說,『他不喜歡我穿著漂亮衣服出門,他說我人長得漂亮就會有麻煩。我晚上回家晚了,他就會質問我去哪兒了,還非要我承認有外遇,我不承認他就往死裡頭揍我,每次我被他打得受不了了,就會編造我和誰誰在一起,他又會更用力地揍我。』 12月21日下午,岳某與李某吵完架後就去一好姐妹家住了兩天。23日,考慮到周一兩個孩子還要上學和上幼兒園,她晚9時許回到家,李某的態度還比較好。但當晚10時,兩個孩子睡著後,李某把她拉到另外一個屋捆綁起來,問她這兩天去哪裡了。她回答住在一好姐妹家。李某不信,就推著她的頭往牆上撞。 『我的頭部流血不止,我怕極了,就編造是與誰誰住在一起,可他根本沒有停手的意思。凌晨4點多,他突然說了一句:「要是你沒有了腳,看你往哪裡跑,看你還敢不敢偷情。」開始我不懂他的意思,可當他把鍘草的鍘刀搬過來時,我纔明白過來,想跑卻被捆得緊緊的。』 岳某說,丈夫把她的腳趾鍘下來後,就拿著5個腳趾出了門,她忍痛忙用手機撥打110報警。 清晨5時許,滎陽市公安局賈峪派出所民警趕到,告訴她李某已經自首,目前已被控制。昨天8時,岳某被鄭州市創傷手外科醫院救護車拉到鄭州進行搶救。 親屬拒絕簽字醫院拒做手術 『怎麼不趕緊給她做手術?』面對記者的詢問,岳某的主治大夫蘇勇國解釋說,按照醫院規定,沒有病人家屬簽字,是不能進行手術的,『現在她的家屬一個都沒來,萬一我們給她進行手術,發生意外的話,我們就說不清了』。 記者隨即聯系上賈峪派出所辦案民警薛玉偉。薛稱,李某投案後,民警帶著李某從其家門口的一塊地找到了被埋的岳某腳趾。得知岳某做手術需要丈夫簽字時,薛玉偉昨天中午12時許把李某帶到醫院。 昨天下午,記者打電話詢問此事的進展,意外得知岳某的斷趾再植手術仍然沒有進行。 『剛開始,岳某的丈夫同意簽字,可一聽說手術下來需要兩萬多元,又拒絕簽字,說「我沒有錢」。』創傷手外科醫院副院長李瑞蓮說,『器官移植必須親屬簽字。我們也沒想讓他拿出來那麼多,本想著醫院出一部分,患者家屬承擔一部分,可無論怎麼勸,他就是不同意。』 院方稱,昨天下午院方讓岳某聯系上她的繼父和表姑,但兩人均稱不願到鄭州來簽字。 『醫生,救救我吧,我還想用腳走路,我不想成殘疾人啊!你們就給我做手術吧,如果出了意外我也不怨你們。』昨天下午6時,陷入絕望的岳某再次請求醫生。 岳某十分清醒,她不能為自己的手術簽字嗎?李瑞蓮說:『原則上患者在清醒狀態下是可以為自己的手術簽字的,但如果涉及器官移植,做手術時必須患者和直系親屬都簽字纔行。僅由她簽字,在麻醉過程中出現意外死亡,或是沒有把手術做好。到了那一步,我們擔心家屬會找事。』 昨晚9時許,在醫院的堅持下,岳某的繼父和表姑趕到鄭州,但仍稱拿不出治療費,拒絕在手術單上簽字。院方當晚又設法聯系上了李某的家人。晚10時,李某的家人也到了醫院,同樣不願為岳某簽字做手術。 醫院稱傷者『放棄治療』親屬接走讓其『自愈』? 昨晚10時20分,李瑞蓮給記者打來電話,稱岳某已被繼父帶回滎陽市,放棄了治療。 『太可惜了!她的腳趾本來是可以接上的。』李瑞蓮說,『斷趾再植手術的最佳時間應在意外發生的10個小時內,冬季手術稍晚一些也不礙事。我們都很同情她,最後醫院已經決定只讓家屬拿出幾千元錢,但家屬還是放棄了,說是要把腳趾頭拿回家對上,讓它自己長。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本文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作者:王晶晶陳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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