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12月26日報道 負責土地出讓款的決算,對申報材料真假不辨,閉眼審批,導致國家少收土地出讓金260餘萬元;負責工業區內的拆遷安置,爲被拆遷人增加回遷面積以及儘快結算拆遷費,成爲撈外快的“最佳途徑”。昨日,合肥市包河工業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吳俊斌涉嫌玩忽職守和受賄罪,在合肥市包河區法院受審。 被告人吳俊斌事發前系合肥市包河區水務局副局長。據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春軼輕紡機械製造有限公司(下稱春軼公司)因重新建設廠房需要,向義興村徵用了15畝多土地,後義興鎮又向其出讓20畝土地,但春軼公司並未支付任何費用。 2005年10月,春軼公司將9.43畝土地篡改爲24.43畝的政府批文,同時僞造20畝的繳費收據,申報給了負責土地出讓款決算的吳俊斌。時任包河工業區管委會副主任的吳俊斌不審查材料真實性,就“閉眼”進行結算,結果導致包河工業區管委會少收土地出讓款168萬元。 無獨有偶,因區劃調整,義興印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義興印務)與包河工業區管委會也發生了土地費與拆遷費的衝抵結算問題。2005年9月,雙方結算時,義興印務也提供了6.41畝篡改爲16.41畝的政府批文及其他虛假材料,同樣,被告人吳俊斌不對材料仔細審查和辨別,僅依據複印件,便進行了結算,導致包河工業區管委會少收96萬餘元。 檢察機關還指控,吳俊斌在擔任包河工業區管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拆遷安置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7.4萬元現金和價值16.5萬元的住房一套。起訴書顯示,工業區內的多戶村民、村主任、村書記爲了能夠增加回遷面積、儘快結算拆遷費或者安置到好房子,先後送錢物給吳俊斌,少則數千元,多則幾萬元,拆遷安置成了吳俊斌撈外快的“最佳途徑”。 法庭上,吳俊斌對檢察機關指控其受賄和玩忽職守的事實不持異議,但表示很多人的錢,他誠心不想要,後來很多都退了回去。對於沒退回的幾萬元錢,吳俊斌認爲“是小錢,沒將其當回事。” (本文來源:中新網 作者:金麗許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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