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進醫院,小病去藥店,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習慣,由此也帶動了藥店數量的迅速增長。僅以新疆烏魯木齊市爲例,2000年前,只有約200家藥店,而今年10月底的最新統計,藥店數字已增加到1140家。 根據有關規定,配備駐店藥師是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藥店的基本條件。駐店藥師可以說是百姓安全用藥的最後一道“防火牆”。爲此,今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還規定:藥店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不在崗時,必須掛牌告知消費者。 烏市駐店藥師的在崗服務情況如何?記者對此進行了暗訪調查。 現象:藥師不在崗比較普遍 12月10日晚8時以後,烏市中心城區的許多藥店仍在營業,在紅山附近一家大型商場負一樓藥店,一女店員聽到記者說喉嚨痛,就從櫃檯裏拿出一盒“咽炎片”遞給記者。巡視四周,並未看到藥師不在崗的提示牌,記者就提出再買一盒“羅紅黴素膠囊”,想諮詢一下藥師兩種藥混合服用是否療效更快些,該女店員卻稱藥師已下班了,抗生素類的藥必須有藥師在才能賣。 離開這裏後,記者又走訪了紅山附近四家仍在營業的藥店,只有一家藥店藥師在崗,其中一家連鎖藥店的店員無意中還向記者透露,該藥店的藥師每天只上半天班。 12月11日晚,記者又連續走訪了烏市南湖家樂福附近三家藥店,發現藥師均不在崗,所有櫃檯上的藥品都由店員們負責銷售並接受諮詢。 連日來,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記者走訪了烏市市區十幾家藥店,發現藥師脫崗的現象比較普遍。 調查:駐店藥師爲何常缺位 烏魯木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管理處副處長王莉告訴記者,藥監部門在審批環節通過建立藥師資料庫,實行嚴格的註冊登記,可以杜絕一個藥師兼職多個藥店的現象。 既然如此,駐店藥師爲何仍頻頻缺位呢?稽查處處長李穎認爲,目前,駐店藥師主要有三類,一類是由衛生部門評審、認可的有藥師職稱的;一類是通過藥監部門組織的全國統考,取得了執業藥師資格者;還有一類是通過人才交流進疆的藥師。相比藥店的快速發展,在烏市,藥師的確數量不足,屬於一種稀缺資源,這是客觀原因。 採訪中,一位業內人士則向記者道出了其中的真正“奧妙”:個別申請開辦藥店的人爲了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社會關係或熟人介紹,借用藥師證進行註冊。這些藥店只要求藥師把資格證放在藥店,本人不用天天到藥店坐班,一天只上半天班或一週只上兩三天班,需要的時候打電話來一下就可以了,藥店也因此省了很多成本。這樣的藥師並非專職,根本無暇顧及藥店。 藥監部門:將用機制規範藥店經營 “藥師不在崗,誰來保證用藥?”在回答記者這一問題時,李穎表示出極大的憂慮:“沒有藥師的藥店就像足球比賽沒有守門員,後果很嚴重,一些副作用大的處方藥不僅有可能藥不對症,甚至還會引起嚴重的不良後果。” 李穎介紹,藥店的處方審覈人員只能是有藥師職稱或者有執業藥師資格的人員,藥店配備藥師的目的就是爲了防止患者買錯藥、服錯藥,駐店藥師不僅僅是審方發藥,還是藥品質量管理、售後服務的負責人,一旦發現不能混吃的藥品要向消費者提出警示,提供用藥諮詢與信息,幫助患者把好安全用藥關。 烏市一家大型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也向記者坦言,藥店一般工作人員大多不具備系統的藥學知識,只懂得一些基本常識,對藥品分類、陳列、保存一知半解,不可能完全準確地指導患者購藥,有的人甚至跟部分藥品代理商達成協議,從藥品銷售中提成,推薦一些價格高的藥品。 如何解決駐店藥師缺位的問題?記者瞭解到,烏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着手修訂《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將明確規定:藥店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上的,必須配備至少兩名藥師,同時將加大這方面的市場監管力度,對於違規經營問題嚴重的藥店,要引入退出機制,清出藥品經營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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