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駕摩托車搶奪他人布包,未料就在得手後正欲逃離時,其所駕車輛被被害人一腳踢中,栽進花壇,從而被當場抓獲。日前,該男子因搶奪罪被天津市河東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2000元。宣判後,該男子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訴。
今年8月17日22時許,來自山東省的無業男子劉某駕駛摩托車,在本市河東區一號橋公交車站附近的非機動車道上,趁騎自行車的魯某不備,將其自行車前筐內的布包(內有人民幣1400元)搶走。劉某逃跑時,魯某順勢用腳踹劉某所駕摩托車的後部,致摩托車失控衝進隔離帶花壇中,劉某當即摔倒。後魯某等人上前將劉某抓住。經羣衆報案,公安機關到場將劉某查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