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仿真槍一夜搶劫三次,給人感覺一向老實本分的男人,為何突然有這樣的舉動?對此,他自己的回答是,『為了躲避老婆,想進監獄』。 通訊員徐蕾蕾蘇健波早報記者於松 29歲的已婚男子王林華(化名),一名普通的上海人。但2007年,這名在外人眼裡再普通不過的男子、丈夫、父親,卻不再普通———為了躲避妻子,他『一心想進監獄』,在謊稱自己盜竊要求入獄服刑未果後,他手持一把仿真手槍,深夜裡連續實施搶劫三次,結果一審獲刑4年。 一次搶劫 攔下出租車摸出『手槍』指向司機,自己被嚇跑 王林華是上海市嘉定區人,中專畢業後,進入一家工廠成為一名工人。幾年後,20歲出頭的王林華與女子小芬(化名)結婚,開始了獨立生活。婚後不久,小芬就為王林華生下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兒。在外人眼裡,王林華工作勤懇,為人和善。 今年4月27日深夜,王林華一個人游逛在嘉定大街上,步行至嘉定汽車客運中心附近時,隨手攔下了一輛出租車。其後,王林華從衣兜內摸出一把黑色『手槍』,指向了司機,並威脅說『把錢拿出來』,其間,王林華喊道『我是逃犯,把錢拿出來』。 隨後,司機逃下車呼喊『救命』。結果,王林華被嚇跑。 二次搶劫 攔下過路女子,對方只有3塊錢,再次逃走 據王林華交代,他跑了一段路後,踱進了一個小村莊。此時,小蔣正和女友在說笑間走來,王林華突然把他們攔了下來,再次拿出黑色『手槍』,命令小蔣和女友靠牆站,並說自己『殺過人,正被公安局通緝』,並要求兩人把錢拿出來。 小蔣和女友翻出各自口袋表示沒錢。這時,恰巧有一個女子經過,王林華便又把她攔下來威脅其『快點拿錢出來,不然開槍打死你』。這名被威脅的女子很鎮定,表示『你開槍好了,我只有三塊錢』。王林華還未來得及伸手去拿這三塊錢,忽然看到有一輛車經過,王林華再次逃走了。 三次搶劫 上公共廁所掏出手槍威脅男子,再次逃走 夜更深了,王林華繼續在馬路上漫無目的地走著,在經過南翔鎮永樂村附近時,看到有家公共廁所,他便走進去『解手』。 沒想到,男子小侯也在裡面『解手』。王林華又一次掏了那把『手槍』,指著小侯問『有沒有手機』?小侯說『沒有』。隨後,王林華便命令小侯『帶我到你住的地方去』。小侯只能往住處走,其間,王林華緊隨其後,並威脅說『不許報警,否則我就滅口』。 當兩人走到一個轉角處時,小侯見前面有聯防隊員,立即招手喊叫,王林華已經逃走了。然而,嘉定警方接報後,進行了布控,並於案發當晚,抓獲了犯罪嫌疑人王林華,並搜出仿真手槍一把。 為何搶劫 經濟拮據,自稱為躲妻子數落『想進監獄』圖清淨 一向老實本分的王林華,為何突然持槍搶劫?在看守所裡,王林華向承辦檢察官透露,是『為了躲避老婆,想進監獄』。 原來,現實生活中,王林華一直承受著來自家庭的壓力。看著周圍的小姐妹們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備感委屈的小芬難免要數落『經濟拮據的丈夫』,為此,王林華也感覺滿腹委屈,為此,小兩口經常吵架。 為了避開妻子,王林華開始故意不回家。王林華說,他連續搶劫『就是想讓公安機關抓我的證據充分一些』,而他還稱,在實施搶劫前,他曾獨自前往派出所謊稱自己盜竊,希望能獲刑入獄,但被民警揭穿,未果。 檢察機關受理後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林華以暴力、脅迫方式多次搶劫公民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近日,一審判決王林華搶劫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 檢察官提醒 切不可通過犯罪逃避家庭矛盾 面對王林華的犯罪動機與略顯蹊蹺的案件,為謹慎起見,王林華被送去做了司法鑒定。結論表明,王林華作案時及目前均無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和受審能力。 承辦檢察官在審理該案時發現,雖然王林華『坦白』自己實施犯罪就是要進監獄,而之所以要進監獄是為了不想見妻子。但三次搶劫未遂均是出於被害人迅速逃離、他人經過和被害人未攜帶財物等原因。 這起頗有些蹊蹺的案件有了了結。但承辦檢察官指出,每個家庭或多或少都會存在各自的矛盾,一味逃避不是辦法,只有正視矛盾、相互溝通、共同解決纔是良策。尤其是切不可以犯罪手段來逃避或解決家庭矛盾。於松 (責任編輯: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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