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北京市各級國有企業中,如果一線職工工資不增長的話,其負責人的工資也不能增長。今天上午記者從北京市國資委獲悉,《關於北京市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的指導意見》已出臺,從今天起正式下發實施。這是北京市首部針對國企職工收入分配原則的指導意見,今後本市各級國有企業收入分配中的薪酬管理將不能自行其是。 據瞭解,《意見》主要規範的是企業內部收入分配。首先是要求國企建立企業職工收入正常增長機制,開展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和廠務公開制度,明確規定,一線職工工資不增長的,其負責人的工資也不能增長。 對於企業困難職工,《意見》規定要建立幫困託底機制,要發揮一級企業統籌優勢,加大對企業低收入職工、羣體的幫扶力度,創造條件,幫助有就業能力和願望的離崗職工重新上崗。 《意見》還規定,與企業收入分配和激勵機制相關的制度,必須經過集體協商並通過專門薪酬決定機構的審議,建立起嚴格的內部控制監督機制。 今後,工資預算管理和申報的執行情況將納入到企業負責人的業績考覈,企業要實行按職責和貢獻取得報酬的管理辦法。 市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上午透露,目前,本市一級企業負責人薪酬年平均增長9%,低於職工平均15%的增幅。從2006年的情況看,北京市國企經營者薪酬平均爲職工薪酬的8.99倍,在國家相關規範的範圍內。 另據悉,根據對全國幾大城市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的調研情況,北京排在深圳、央企和上海之後,在天津和重慶之前,比較適度。(記者孫穎) (本文來源:北京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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