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12月27日電(記者王立武)安徽黃山市黃山區法院27日在歙縣召開公判大會,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歙縣黑社會性質組織首犯許忠和有期徒刑20年,該犯罪組織其餘24名骨幹成員分別被判處1至17年有期徒刑。此案違法犯罪涉及範圍之廣、犯罪事實之多、涉案人員之衆,堪稱“黃山涉黑第一案”。 許忠和等25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大多爲黃山市歙縣人,其中13人爲“兩勞”釋放人員。自1997年起,他們相互糾合,盤踞在歙縣縣城新區一帶,不斷網羅當地“兩勞”釋放人員,採取故意傷害對手的方法,致多人輕、重傷以及將他人致殘,且通過開辦美容廳、酒店、棋牌室,採取入股、賭博等方式,累積資金,維持其“組織”運轉,並在其內部形成了固定的領導層、明確的分工和嚴格的組織紀律。 此外,許忠和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還在歙縣農村開設地下賭場,通過抽頭、設置圈套誘騙他人蔘賭、在賭場放高利貸等方式非法獲利。還通過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或以提供保護爲名,強行入股,插手民事糾紛,替人索債、使用暴力插手工程,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許忠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是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也是安徽省迄今爲止唯一由市縣公安機關自偵自辦的涉黑案件,案件偵查、訴訟過程從2006年4月起,歷時1年7個月。公安機關共抓獲涉案人員80餘人,查扣、追繳黑社會資產和違法犯罪所得近百萬元,查扣涉案汽車3輛、作案用砍刀6把,共查處刑事、治安案件百餘起。 (本文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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