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貴陽市中院召開公判大會,宣佈對多次網吧周圍搶劫、強姦少女的26歲罪犯薛登執行死刑。 薛登今年26歲,鎮寧自治縣城關鎮人。據其交代,他自從來貴陽打工後共談了3次戀愛,可女方覺得他是鄉下人,沒有錢,最後都不願與他交往。他覺得受到了傷害,從今年起便瘋狂在網吧附近搶劫、強姦作案。 2006年4月26日14時許,他在貴陽中華中路持刀將一剛從網吧走出來的19歲女孩挾持到一地下室內,在劫得現金30餘元及一部手機後,又將該女孩強姦。因被害人反抗,他用刀捅了被害人的大腿一刀。事後,他發現被害人窒息,遂用搶來的電話撥打急救電話,然後逃離現場。醫院急救人員趕到現場時,被害人已經死亡。 據法院查明,從2006年1月至9月,薛登在陝西路、中華路、浣紗路、公園南路等地段的網吧周圍,搶劫八次,強姦七人,並致一人死亡。 今年4月2日,貴陽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薛登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人民幣一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萬元。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薛登提出上訴,省高院終審維持原判後,覈准對其執行死刑。 公判大會結束後,罪犯薛登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李仕玉廖波)(來源:金黔在線-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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