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舟山海難中與浙江漁船發生碰撞的臺灣台塑集團所屬商船"臺塑10",26日晚間獲准離開舟山返回臺灣。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造成19位漁民失蹤的這起海難,事故調查取證已告一段落,民事賠償也達成初步協議,涉案臺灣商船和船員因此獲准返臺。 26日臺塑船務(寧波)公司副總經理林啓川一行三人專程前往浙江海事局表示答謝。林啓川說,大陸主管部門公平、高效,雙方在後續事宜的處理過程中配合默契,事故處置進展順利,因此涉案商船才得以在最短時間裏獲准返臺。 據瞭解,12月15日深夜從臺灣駛往韓國的利比里亞籍化學品船"臺塑10"在浙江外海與"浙奉漁11017"發生碰撞,除了一位漁民被"臺塑10"當場救起外,另外19位漁民至今下落不明。據瞭解,由於大陸和臺灣沒有實現三通,事故發生時該船正在前往韓國換取進入大陸許可文書的途中。 事故發生後,"臺塑10"前往事發海域附近的蝦峙門接受事故原因調查和船舶安全性評估,爲了避免了情緒激動的遇難者家屬與船員發生摩擦,海事部門派遣的兩條拖輪至始至終現場監護。至26日爲止,海事部門已完成了詢問筆錄和航行數據收集,調查取證告一段落;安全評估也排除了該船發生泄漏污染海洋的可能。民事賠償方面,雖然事故責任尚未最後認定,臺塑方面仍積極配合,在當地政府協調下已與遇難者家屬達成初步協議。目前遇難者家屬情緒較爲穩定。 據瞭解,由於海事調查告一段落,民事協商初步達成,法院也解除了扣留令,而驗船師經過檢驗後認爲,"臺塑10"雖然有損傷,但單次航行、七天內到達臺灣沒有安全問題,主管部門因此批准放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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