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戴相龍同志活動報道專集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戴相龍請求辭去天津市市長職務的決定
(2007年12月28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戴相龍提出的辭去天津市市長職務的請求,並報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