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承擔一半責任,買賣硝銨雙方及運輸服務部共擔另一半責任 雖然已經整理了一個晚上,但彌勒縣朋普鎮沈崗村的李紅偉還是沒有弄清楚,法院判決需要他家賠償的數額究竟是多少。因為他家同時收到了法院的57份判決書。 李紅偉是李紅文的哥哥。2005年9月12日晚11時20分許,彌勒縣朋普鎮沈崗村突然發生爆炸,全村幾乎被夷為平地。經相關部門調查後,認定爆炸是因村民李紅文停放在家門前的一車硝銨自爆所致。由於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非常巨大,村民中有人提出,將硝銨生產企業及相關單位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於是,只有64戶人家的沈崗村,就有57戶人家提起了訴訟,狀告雲南解化集團有限公司、紅河恆林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和開遠市路通貨運信息配載服務部的負責人田晉叡等。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院法院接案後,指定瀘西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瀘西縣人民法院在今年4月18日受理後,又追加了開遠僑聯運輸有限公司,以及實際車主李紅文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李永雲、白鳳仙及李萍作為被告。 5被告1個免責 今年7月17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李發昌、劉保珍家在爆炸中失去了3位親人,是村中傷亡人數最大的一家,也是要求賠償款最高的一戶。兩位老人在訴狀中稱:由紅河恆林化工有限公司從解化集團購買,並由開遠市路通貨運信息配載服務部承運的18噸硝銨,在沈崗村發生爆炸,造成原告房屋、家具及其他財產受損,並致家中3人死亡,損失共計346975元。 法院確認:2005年8月18日,解化集團和恆林公司簽訂《民用爆破器材買賣合同》,25日,恆林公司辦理了《雲南省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證》,有效期至9月18日。26日,恆林公司向解化集團出具『運輸委托書』,委托開遠市路通貨運信息配載服務部前往解化集團提取硝銨。9月12日,路通服務部開出派車單,指派李紅文駕駛自己的雲G19855號貨車(該車車輛登記為開遠市僑聯運輸有限公司)前往解化集團運輸硝銨。當天下午,李紅文經開遠至彌勒,未按規定線路將貨物拉至彌勒,而是把車開回沈崗村的家,將裝有18噸硝銨的貨車停放在自己宅院內。晚上硝銨發生爆炸,共造成李紅文在內的13人死亡,多人受傷,涉及周圍5個村寨,房屋及其他財物受損。 法院認為:硝銨屬民用爆炸物品,購買應向公安機關申請領取購買證,運輸應由托運單位派押運員全程押運,承運單位憑運輸證運輸。恆林公司和解化集團在未領取《爆炸物品購買證》時,就簽訂買賣合同,恆林公司作為托運單位,未派押運員全程押運。解化集團在裝車時未查驗押運人,雙方均有一定的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由恆林公司承擔15%,解化集團承擔25%。路通服務部只限於普通貨物信息配載,不具備爆炸物品信息配載,超出經營范圍接受委托,且未按運輸委托書指派人員前往提取硝銨,有一定過錯,承擔10%。僑聯公司僅是貨車的名義車主,對車輛沒有經營權、控制權,沒有過錯。 車主承擔一半責任 法院認為:承運人李紅文未辦理《爆炸物品運輸證》,未按規定的時間、線路進行運輸,擅自將運輸18噸硝銨的貨車停放在自己宅院內,有重大過錯,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即50%。由於李紅文已經死亡,由其繼承人即父親李永雲、母親白鳳仙、女兒李萍用其遺產承擔賠償責任。 最後,法院確認了原告李發昌的財產損失、死亡補償金、喪葬費等請求額為171057元,分別由4被告按比例承擔。3720元的案件受理費也由被告按比例承擔。 記者了解到,57份判決書中,雖然原告提請的訴令標的各不相同,但被告的承擔比例都一致。全村57戶人家,提出的訴訟請求是320多萬,法院判決認可的是180多萬。車主李紅文的家人需承擔90多萬。 事件回放 2005年9月12日晚11時20分,彌勒縣朋普鎮新車村委會沈崗村民小組突然發生爆炸事件。當時看到,村中以炸點為中心,半徑300米內的房屋幾乎全部被摧毀。爆炸共造成11人死亡、8人重傷、35人輕傷、2人失蹤。後來確認,失蹤的2人也死亡。後經權威部門反復鑒定,認為爆炸原因是硝銨在長途運輸過程中,與車內的鐵器發生磨擦產生熱量,熱量不能及時散發而引起爆炸。 事件發生後,當地組織了數百人的救援隊伍趕至現場展開救援和調查。相關部門緊急調集救災物資,為村民臨時辦起了食堂,解決了村民的吃住問題。之後,又對村中道路、水電等進行修復,並組織捐款捐物救援災民。 反應 車主家人『我們拿什麼來賠90萬?』 村裡人心裡都明白,要李紅文的父母來承擔90多萬元的賠償款,是不可能的。 李紅文的父親今年56歲,母親也已54歲。爆炸發生的當晚,10口人的家只有3人在家。當晚李紅文因擔心車到彌勒後,接貨的人已經下班,沒有人下車,就直接將滿載硝銨的車開到了自己家中。因為擔心夜裡有人偷貨,李永雲曾要到車上守著,但李紅文不放心,自己就睡在了車上。 爆炸發生後,李紅文連屍骨都找不到了,懷有7個月身孕的妻子也被炸死。當晚,睡在家中的李永雲也被炸傷,肋骨斷了7根。至今走路都得弓著腰。在親戚朋友的幫助下,他們家借了幾萬元,纔重新蓋起了房子。 記者在他家看到:堂屋中,除了屋角有一臺電視機和影碟機,以及一個沙發外,什麼都沒有,屋裡空蕩蕩的。『我們怎麼有能力賠那麼多錢?』李永雲無奈地說,自己也老了,還要撫養李紅文留下的6歲孤女。『判決書上說:要用遺產來承擔,可是遺產都被炸飛了,燒火柴都沒有撿得一點,哪裡還有什麼遺產!』 任銳剛攝影報道(春城晚報) (責任編輯: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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