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孤身一人,家中養了5只寵物貓。幾年來,我與貓爲伴,晚年生活多了些許樂趣。由於年事日高,我擔心自己百年後,這些貓無人照料,因此想把遺產留給它們。眼下我已寫好遺囑,但不知怎樣辦理,望能指教。 讀者朱女士 調查附記 日前,記者應朱女士邀請上門瞭解情況。一進門,幾隻貓咪就圍着記者親暱撒歡,朱女士說起它們就像在誇自己的孩子,眉飛色舞。記者問:“你怎麼會養這麼多貓呢?”朱女士說:“我以前從不養貓。幾年前的一天,我在小區裏散步,突然看到一隻流浪貓在"喵喵"地叫,神情楚楚可憐,便回家拿了些食物餵它。之後,這隻貓看到我就搖頭擺尾十分親熱。日久生情,我乾脆把它帶回了家。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貓咪越養越多。” 朱女士想把遺產留給這些貓的心願能實現嗎?記者請教了上海聯合律師事務所。據高珏敏律師介紹,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遺產的繼承者應當是人,或者是法律指定的組織和團體。動物是否可以繼承遺產,目前尚無法律條文。在國外,也沒有這方面的法律依據。國外曾有人把遺產留給寵物,但這不是法律範疇的遺產繼承,而是通過信託形式,委託某個組織或團體代爲飼養。因此,朱女士的遺囑難以執行。 記者瞭解到,像朱女士這樣在體力或精力上缺乏養貓能力時,可以與愛貓團體聯繫,即使不提供經濟補償,他們也樂意接納。(顧鵬程)(來源:文新傳媒-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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