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奧運門票第二階段預售的同時,第一階段成功訂購到門票的部分公衆也開始在網上叫賣。他們有的直接把價格掛出來,有的則打出“面議”的招牌,通過QQ號、郵箱和電話號碼與購買者聯繫。不過,絕大部分要價都高得離譜。
一張奧運會開幕式的A類門票的原價是5000元。而今,網絡上叫賣到10萬元的價格還算不上最高。在聯繫到的賣主中,最貴的一個開價15萬元。電話那頭,賣主顯得底氣十足,“你要是現在不買,等到明年三四月份可就不是這個價了。”一個賣主把一張200元的開幕式門票叫賣到2萬元,足足漲了一百倍。此外,一些熱門比賽的門票在網絡上也有銷售,票價同樣高得嚇人。如兩張300元面值的男籃半決賽門票被賣到6000元,足足漲了20倍。而這些賣主都堅信自己的門票一定能夠售出,所以價錢方面基本沒有商量。
根據2006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少則幾倍,多則上百倍的擡高票價屬於倒賣行爲,將被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奧運票務中心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奧運會門票從中國法律來說禁止倒賣,從組委會來說反對倒賣,相關部門對倒賣行爲是要追究的。但是中籤以後,有多種情況轉讓是可以的,我們的基本態度是反對倒賣。”目前,體育比賽的門票具體轉讓政策還在制定過程中,近期將對外公佈。公衆可以等奧組委新的門票轉讓政策出臺後再購買轉讓的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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