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俄羅斯出臺了一系列科技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2002年通過的“2010年前和未來俄羅斯科技發展基本政策”。 這一政策將信息技術與電子技術、航天與航空技術、新材料與化學工藝、新型運輸技術、新型軍用和特種技術、製造技術與工藝、生命系統技術、生態與自然資源利用技術、節能技術這九大領域確定爲科技優先發展領域。 俄羅斯專家指出,俄在上述領域具有比較雄厚的基礎和潛力,只有優先發展這些領域,才能發揮自身的科技創新優勢。 制訂中長期科技規劃 爲推動科技創新事業的可持續發展,俄羅斯2006年通過了“俄聯邦2015年前科學與創新發展戰略”。 這一戰略包括三方面重要內容:首先是穩步提高研發投入,到2010年使研發投入佔到國內生產總值的2%,到2015年佔到2.5%;其次是吸引年輕人才加入創新隊伍,2016年前39歲以下的中青年科研人員要佔到科研人員總數的36%;三是擴大創新產品的比重,2011年前將創新產品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份額提高到15%,2016年前提高到18%,創新產品在出口產品總額中的比例相應分別提高到12%和15%。 推進科研體制改革 俄政府認爲,必須繼續進行國家科研體制改革。改革範圍涉及科研主管部門,包括俄羅斯科學院在內的研究機構等。 2004年年初,俄教育部與科技部合併成立了教育和科學部。同年,俄科學院撤銷了45個研究單位的法人地位,對一大批科研院所進行了重組,合併了一些研究方向相近的科研院所。 2007年11月20日,俄政府公佈了新的《俄羅斯科學院章程》。新《章程》規定,科學院院長將由科學院全體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並提交總統批准通過。新《章程》還取消了擔任科學院領導職務的年齡限制,科學院成員在年滿70歲後可繼續擔任科學院院長、副院長和各科研院所領導等職務。新《章程》在資金使用、研究課題選擇等方面賦予了科學院更大的自主權,從而使科學院能夠更加順暢地履行科研職責。 大力興建高科技園區 爲了提高科技產品競爭力,將科研、生產和銷售有機結合,俄羅斯積極借鑑國外經驗,於2006年正式通過了建設高科技園區的計劃。 按此計劃,未來幾年,俄將在莫斯科州、新西伯利亞州、卡盧加州、秋明州、韃靼斯坦共和國和聖彼得堡市等多個地區建立高科技園區。高科技園區的研發工作將涉及納米技術、核物理、新能源、生物技術和醫學等領域,高科技園區投入正式運轉後便不再享受政府財政撥款,實行自負盈虧。 俄第一副總理伊萬諾夫曾表示,高科技園區的興建將創造近8萬個工作崗位,從而有效扭轉俄科技人才外流的局面。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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