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權收費工作自去年2月份啓動以來,已在15個省份展開,但推向全國的時間表尚不明確。
“沒有明確時間表”
昨日,中國音像協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表示,版權收費工作啓動至今取得了較大成績,但是要推向全國還沒有明確時間表,因爲“其中的問題太複雜,亟待各方面通力合作解決,現在我們也在盡最大努力來推進該工作”。
該負責人認爲這些問題中最突出的是,“如何統一人們對於卡拉OK版權收費的認識,轉變大家的觀念”。
該負責人說,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將是對侵權的卡拉OK店家實施法律手段,以維護權利人的利益。
新華社的報道稱,自2007年2月13日中國音像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與雲南昆明首批12家KTV企業簽約交納卡拉OK版權使用費以來,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工作先後在陝西、山東、北京、廣東、江蘇、福建、遼寧、浙江、重慶、四川、湖南、安徽、江西、新疆、雲南等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展開,並逐步向全國鋪開。
目前已有部分卡拉OK企業與中國音像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簽訂了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合同,並不斷有經營者諮詢簽約事宜。
對於在上述15個省份的收費標準,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其主要是按照2006年國家版權局公佈的《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標準》來制定。
中國音像協會副會長陳玉鵬此間表示,目前每個卡拉OK包房每天12元是上限,將根據不同地區的承受能力適當調整。
據統計,目前內地有5萬至10萬家卡拉OK經營場所,每家平均10個包房,年營業額達數十億元人民幣。
利益方的協調
“卡拉OK版權收費問題是存在多年的問題,相當複雜”,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順德接受本報採訪時認爲,有關部門之間的意見不統一導致收費標準問題長期以來未能解決,在實際操作中爲卡拉OK商留下可乘之機,而卡拉OK商本身的現實生存狀況比較複雜,他們對於收費標準意見也很多。
有專家認爲,現實中的卡拉OK版權收費標準實際上有來自文化部和國家版權局兩種辦法,“這兩種辦法相互打架現象嚴重,在計算過程中也有很多問題,這爲實際操作帶來很多困擾”。
由此,該專家認爲,要把版權收費工作推向全國,亟待有關利益部門協調一致,同時要加強對卡拉OK商的規範管理,統一各方面的認識,而“完成該工作需要時間”。
據新華社報道,目前仍有部分卡拉OK經營者藉故不交費或拖延交費,非法使用侵權盜版曲庫的現象也很普遍。
對此,中國音像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副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呂文舉指出,爲確保版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加速推進“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系統”的建設,兩個協會正以文化部確定的“七省一區”試點地區爲重點,在全國範圍內展開維權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