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高官
港三陪女判監3年
持性愛錄像勒索59萬元,法官裁定其最終取得29萬元
在卡拉OK任職的香港37歲女子許榮,兩項勒索高官×先生罪名成立,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年。
該名屬特區政府首長薪級第三級的政府高官,在香港一夜總會結識三陪女許榮,兩人保持地下戀情關系。今年2月,高官妻子發現兩人戀情後,這名高官向許榮提出分手,後者隨即持性愛錄像進行勒索。
這場涉及香港高級官員的審訊,從去年11月6日開審,當時法官批准高官在屏風後作供,以便其身份保密以及免受被告威脅。
被稱為×的高官稱,前年10月在送妻子上班後,因心情不佳,故光顧一家位於登打士街的卡拉OK店,因而認識了被告許榮,雙方傾談甚歡。高官隨後付了400港元,就在許榮引領下到酒店交歡。其後兩人有時也會相約到其他酒店交歡。其間,許榮意外懷有高官骨肉,高官要求她墮胎。
而高官背著妻子可能與許榮『玩』出真感情,更致函給許榮在湖北鄉下的侄兒,高官在信中更自稱是他們的『姨丈』。直至去年2月高官妻子發現丈夫有婚外情,一怒之下要高官在她面前致電許榮提出分手。此後,許榮向高官勒索50萬元,否則將把兩人的婚外情向其上司和傳媒公開,令他身敗名裂,又揚言會傷害其妻。
後來,許榮同意收取29萬港元後不再找該高官。高官交出款項後,許榮疑心有不甘,在高官手機留言,要求加碼至38萬元。高官後來曾收到多個男子的電話留言,而他的妻子×女士於6月期間曾在開設的貿易廠收到共100張含有騷擾字眼的傳真文件。高官在妻子建議下報警。
在昨日的庭審中,法官裁定被告許榮於去年2月-5月期間,向×高官勒索59萬元,被告最終取得29萬元。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在分手後數個月內,多次勒索高官×先生及其太太,令二人備受巨大困擾。法官認為,被告沒有跡象會歸還已得到的29萬元,加上其勒索行為在後期已變本加厲,完全失控及肆無忌憚,故判她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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