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3日電臺灣宜蘭縣一名中學女生在自家樓頂洗衣,鄰居的八十一歲郭姓老翁爬過牆,用金錢誘惑,多次性侵得逞。老師發現告知家長向警方報案。郭姓老翁否認性侵,反指女學生向他索錢未果而報復;但未被檢方採信,遭到起訴。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起訴書指出,郭姓老翁與被害女學生住處相鄰,兩家頂樓的牆僅一百釐米高,牆與牆間有三十釐米空隙,上鋪一片鋁板,有如架了橋樑;老翁常在自家樓頂寫字、畫畫、種花,女學生則在她家樓頂洗衣,因此經常會碰面。 老翁於2006年間起到去年四月中旬,趁着女學生到頂樓洗衣時,對她說:“我喜歡你”、“我們聊聊天”,或在樓下碰到時,暗示女學生上樓頂,每次給一百元新臺幣不等的代價,爬過牆,誘使女學生讓他猥褻並性交得逞,前後至少20次。 去年四月中旬,被害女學生將家人拿給她要交給學校的三百元新臺幣花光,老師問她錢花在那裏?女學生列出買東西的清單,老師覈算發現女學生實際花了七百多元新臺幣,追問後,女學生才說出遭隔壁老爺爺性侵情事。 [我來說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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