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戴買來的公安行頭,冒充公安局副局長,以各種名義騙人財色。上月29日,舟山普陀的鄭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舟山定海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0歲的鄭某,幾年前由於企業不景氣倒閉了,妻子又和他離婚,便一直混日子過。原先,鄭某也曾嘗試開出租車謀生,後來覺得開出租車太累,沒過多久就放棄了。就這樣,鄭某成天混跡於舞廳,同時結識了不少女子。 2006年12月,鄭某在舟山定海一舞廳搭識了43歲的女子焦某,一番眉來眼去的“愛情攻勢”後,他逐步向焦某“透露”自己的“身份”,自稱自己叫“鄭建國”,原來是浙江省公安廳刑偵大隊隊長,不久前下派到市公安局任副局長,這番“攻勢”哄得焦某心花怒放。 鄭某爲讓焦某深信不疑,又跑到保安公司購買了警用頭盔、皮帶、領夾、警褲等行頭打扮自己,並把自己手機通訊錄裏的聯繫人均設置爲“公安局工作人員”,儼然一副警察模樣出現在焦某面前。焦某面對這位派頭十足的“鄭副局長”,最終委身於他,並同居在一起。 去年11月初,“鄭副局長”的尾巴終於露出來了,他稱省公安廳一位副廳長去世了,得去杭州參加追悼會,需5000元用於送禮,焦某信以爲真交給他5000元。之後,“鄭副局長”就再也沒出現過。焦某這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遂向警方報案。去年11月27日,鄭某被抓獲歸案,這下“鄭副局長”還真進了公安局。 經偵查,原來2005年以來,鄭某先後多次重演相同的騙局,騙取薛某、焦某等9名女子的信任,並與其發生不正當關係,又以給省廳領導送禮、與妻子離婚付贍養費、外國留學的兒子需要生活費等各種名目,從她們處去騙得人民幣共計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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