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貴陽市中院對在開陽縣城城郊的環湖新區系列搶劫案作出一審判決,其中,主犯鄧顯奎因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30000元,處罰金3000元。其餘5名同夥,也分別領刑。
2007年5月黃金週期間的一個晚上,家住開陽縣城的王某駕駛剛買的車帶着女友到環湖新區欣賞夜景時,車窗玻璃突然被砸壞,一把斧頭朝王某砍來,“拿錢來”,持斧頭的男子一聲吼叫,把王某和女友嚇得趕緊把身上的錢和手機等物全部掏出來,打劫者拿着錢物揚長而去。警方接警後,於同年6月將車氏弟兄抓獲,並根據車氏兄弟的交代將參與搶劫作案的鄧氏兄弟等人抓獲。
經查,車氏兄弟車恆、車玲均是開陽縣東山村人,自2007年4月6日至6月11日,二人夥同鄧氏兄弟鄧顯奎、鄧雙全(四川安嶽縣人)、何偉(開陽縣人)、項志剛(開陽縣人)分別在開陽縣環湖新區附近大肆對停在路邊轎車的司乘人員進行搶劫。幾人採取的手段一般均是騎着摩托四處尋找目標,發現“獵物”後便迅速靠近,將車胎刺破,砸碎車窗,然後持刀對車上人員搶劫。
經統計,該團伙共七次對轎車上的司乘人員進行搶劫,三次搶劫摩托車駕駛員,盜竊一學校電腦10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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