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4日電臺灣高雄市一名王姓女子到海產店喝酒,竟爲了酒量和謝姓友人“斤斤計較”而翻臉,並持預藏的刀猛刺謝某胸部致其傷重斃命。高雄地院3日針對此案宣判,王姓女子依殺人罪判處12年徒刑。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2007年2月,49歲的王某與友人謝某在一家海產店飲酒,不料雙方卻爲了酒量多寡發生口角。王某心生不悅,就先行回到住處,並於凌晨,聯絡謝某到其住處。 當謝某抵達王某住處時,2人又爲先前事情再度發生爭吵。王某就持預藏的1把鴛鴦刀,朝謝某胸部猛刺1刀,造成其大失血而不支倒地。當時謝某友人見狀,趕緊奪下王某手中兇刀,並將謝某送醫急救及報警,轄區警方隨即趕抵逮捕持刀行兇的王某。身受重傷的謝某,雖經院方救治,仍因胸部遭穿刺傷,不治死亡。 高雄地院宣判認爲,王某惡性重大,但鑑於其已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及賠償,依殺人罪判處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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