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票販子五個大學生 幫同學買票收跑腿費算不算倒票引爭議 『集體』販票背後隱藏大學新校區買票難 昨日,中原工學院龍湖校區,付費托同學代購車票的學生拿到車票和退回的手續費。3日,鄭州鐵路警方破獲5起倒票案,4起是大學生所為。這些大學生幫同學買票,收取一定的跑腿費。在請示鐵道部後,警方對這些大學生做出了批評教育、不刑拘的寬大處理,並通過媒體提醒大學生,收費代購車票屬於違法行為。但這起事件背後隱藏的大學新建校區學生買票難的問題亟待關注。記者邱琦攝 張明(化名)因為替同學買票被警方抓了,1月3日,這個消息震驚了中原工學院。 據警方介紹,他被抓是因為他在為同學買票時,每張票加收了2—5元的所謂跑腿費,『這是典型的倒票行為』! 而在老師和同學眼中,張明是堅韌、懂事的好學生:家庭貧困,大學四年,他的學費、生活費全是自己打工掙的。臨近寒假,這樣一個大學生幫同學買票,收2~5元的跑腿費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 盡管鄭州鐵路警方最後對張明作出了警告教育、不刑拘的寬大處理,但一個看似合乎情理,卻悖於法律的話題,以及眼下如何方便學生等群體買票的現實問題讓人們不得不去思考…… 【典型個案】代買票收跑腿費被抓 張明是中原工學院(龍湖校區)會計專業的大四學生。 1月3日,張明和同學一起到鄭州火車站代同學買票,票買好後,兩人怕出錯,拿著名單和車票在火車站第九候車廳核對時,被專門打擊倒票違法活動的藍盾行動小分隊的隊員抓個正著。 經清點,兩人共買了126張票,都是半價的學生票,全國各地的都有,涉案金額達9000多元。 問咋回事,兩人交代說,同學考試忙,加上校區在新鄭龍湖,買票也不方便。他們受同學委托,來替同學買票,每張票收了2—5元不等的跑腿費。『這是典型的倒票。』隨後,張明和同學被鐵路警方帶到了警務室。 【無獨有偶】5起案件4起大學生所為 張明被抓的當天,正好是鄭州鐵路警方通過媒體宣告藍盾行動啟動的第一天,張明和同學是第一起,當時是上午10時20分。 上午10時30分,藍盾行動小分隊又接到線索,在鄭州市英纔街國基生活區有倒票活動,硬座學生票加價2元。小分隊迅速出擊,當場將正在倒賣火車票的詹某(男,24歲,河南省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學生)抓獲。 10時30分,另一個藍盾行動小分隊來到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宿捨樓下,將正在倒賣車票的劉某(女,21歲,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當場查獲,劉已經將一張鄭州至煙臺的無座車票加價40元賣出。 12時20分,在中州大學,查獲一個以同樣手段倒賣學生火車票的倒票點,該點負責人賈某(男,25歲,中州大學學生),1月2日、3日兩天,以每張加價2元售出75張學生火車票。 當天,鐵路警方共偵破5起倒票案件,抓獲6個票販子,收繳車票660餘張,5起案件中4起都是大學生所為,6個票販子中5個是在校大學生。 這讓藍盾行動小分隊的負責人也感到意外:『這種情況是不正常的,專職的黃牛黨纔是我們打擊的對象。』 【原因調查】10萬學生沒一家代售點 可為什麼有那麼多的學生做起了倒票生意呢? 昨天下午,記者隨同返還車票的民警來到了中原工學院(龍湖校區)。『9所高校,10多萬學生,沒有一家火車票代售點。』張明所在學校的保衛處副處長張良纔說,龍湖校區的學生越來越多,但相關的配套設施並不健全。 他說,馬上就要考試了,由於學校暫時沒有專門的人員負責為即將回家的學生購買車票,又怕學生回家心切,跑到火車站買車票而影響上課,所以對同學之間代買車票的行為,學校實際上是不反對的。『張明去登記誰要火車票的時候我知道。』張良纔說,他們這裡的學生去買張票,來回車費就要8元,張明收取的是2~5元的跑腿費,他覺得可以理解。『3元錢交給他,他把票送到你手裡,很方便的。』學生說,他們也覺得這樣不錯,花小錢買方便。『不能期望每個人都是雷鋒,適當收點費用也是可以理解的。』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老師說,他就認為這種方式挺好的,勞動的人賺了錢,掏錢的人省了事,各得其所。 【爭論焦點】收跑腿費算不算倒票 這樣一來,張明收跑腿費是否算倒票就有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 校方認為,代買火車票是受同學所托,收的跑腿費也沒有超過國家規定的5元,算不上倒票牟利。 而警方則認為,張明就是倒票,一方面,張明賣給同學的火車票價格,要比他自己在火車站拿到的票價格高,從中賺取了費用;另一方面,火車票作為特許的緊俏商品,代售點都有嚴格的資質要求,他作為個人根本不具備出售火車票的條件。『這種情況下,哪怕加一分錢就是倒票,警方都要嚴厲打擊。』警方說,不管這些錢是以跑腿費、勞務費還是其他形式存在,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此外,跟專職黃牛黨的內外勾結相比,校方又提出了一個觀點:『他又沒通過火車站內部的人去搞票,都是自己排隊去買的,要算倒票有些冤。』 校方介紹,張明是自己一大早和同學到火車站,排了2個多小時隊纔買到票的,憑的全是自己的『努力』,算倒票不合適。 警方則認為,張明雖說沒有內外勾結,但他一個人買了一百多張票,造成後面排隊的人長久等待,而且,很可能把後面的人原本能買到的票買走了,對排在他後面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再說,買到票的人跟別人說價錢的時候肯定都會把張明的跑腿費加上,造成大家認為是火車站賣給了學生高價票,對火車站的形象有影響。』警方認為,對於這種行為應該堅決打擊。 【律師說法】的確屬於倒賣車票 不只是校方認為張明不算倒票,在采訪中,不少鄭州市民也都覺得張明冤:『代售點還收5元手續費呢,他們不就是多了個手續,有啥收費依據?』不少人認為,5元以下的手續費根本算不上加價,認定倒票不合適。 那麼在法律上又是怎麼界定的呢?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天基律師事務所的訾建營律師。訾律師說,因為張明等大學生是以營利為目的,且倒賣車票有了一定的數量和金額,已構成了倒票的違法行為。他還說,雖然鐵路部門的訂票點也是收取5元手續費,但那是在取得合法營業資格和證件後的一種市場經營行為,應該與個人買賣車票行為區別對待。 【寬大處理】請示鐵道部不刑拘 張明等人的行為被認定屬於倒票,按照相關規定,倒票者,最輕的處罰也是刑拘。 『你不知道,他有時沒錢,連饅頭都是在食堂撿同學吃剩的。』張良纔說,他認識張明,信陽農村來的一個貧困生,學費都是自己打工掙的,好不容易大學畢業了,工作都簽了就要去上班了,沒想到會出這種事,『一旦刑拘,一輩子都毀了』。 『因此毀了這些學生的前途,我們也於心不忍。』鄭鐵公安處治安支隊副支隊長王鐵生說,他也有孩子,看著這些無知犯罪的大學生很心痛,但法律這樣規定,加上職責所在,他們相當為難。 考慮到其特殊身份,辦案人員緊急將情況上報給鄭州鐵路公安局,鐵路公安局又上報至鐵道部。鐵道部非常重視,指示這幾起案件中的大學生雖然有倒票行為,但身份比較特殊,考慮到涉案金額不大,批評教育為主,不給予刑事處分。 昨天下午,張明回到了學校,鄭鐵公安處也在中原工學院(龍湖校區)舉行了收繳車票返還儀式。126名學生從鄭鐵公安處民警手中拿到了車票,同時,也拿回了多交的加價費用。 【警方坦言】學生不是打擊目標 昨天下午,張明等5名學生回到了各自的學校。『我們感到非常痛心,這些學生根本不是我們要打擊的目標。』王鐵生說,每年的藍盾行動,重點打擊的是票霸、票頭、票托這些真正的黃牛黨,沒想到,啟動首日,破了5起案件4起都是大學生所為,還都是群眾舉報的。『像張明他們,一個人買了一百多張票,排在後面的旅客等了一個多小時也沒輪到自己,人家一急,就給我們打電話舉報。再說,張明他們的確又加價了,我們不能不管。』王鐵生說,但處理起來,心裡又相當為難,很不忍心。『之所以通知媒體,就是希望能通過媒體告訴大家,告訴所有的大學生,別再乾這樣的事情了,這樣是違法的。』王鐵生說。 【現實問題】如何解決學生買票難 所有的一切,都是因為春運要來,車票難買鬧的。『這種情況需要全社會尤其是學校共同關心來解決。』王鐵生說,學生返校都可以訂團體票,學生考試忙,學校可以同車站聯系進行團體購票,或者車站派出流動售票車到各大院校進行流動售票,這樣所有問題都解決了。『都為學生預留有車票,20人以上拿著學校證明就能來買票。』鄭州火車站負責人說,春運期間,除了開設學生票專口外,還針對大中專院校專門推出了團體票,像在龍湖校區的高校完全可以跟火車站聯系團購事宜,學生連2元的手續費都不用掏。 據了解,除此之外,鄭州火車站對學生購票還有優惠政策,學生拿著學生證,即便在代售點買票,也不用掏5元的手續費。 -相關鏈接 代售、送票收費5元封頂 《國家計委、鐵道部關於規范鐵路客票銷售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鐵路運輸企業設立的售票點銷售鐵路客票,凡送到最終訂票單位、旅客的車票(指旅客已事先預訂,並在旅客指定地點付款取票),送票費每張不得超過5元。 鐵路運輸企業以外的其他社會經濟組織或個體工商戶經鐵路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當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登記開辦的鐵路客票代理銷售點,代理銷售鐵路客票可收取『鐵路客票銷售服務費』。其收費標准每張客票最高不得超過5元。 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賓館、招待所等為吸引旅客住宿,方便本系統職工出行,與鐵路部門簽訂團體訂票合同而設立的鐵路合同訂票單位,代旅客購買鐵路客票所發生的支出應在其內部行政經費或經營成本中予以補償,不得以任何名義在國家規定的票價外加收任何費用。今報記者張雅平通訊員杜中亞周延武\文邱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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