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天津市許多車主爲了儘快繳納今年的養路費,紛紛扎堆前往養路費徵稽所繳納費用,致使近日本市大部分養路費徵稽所出現人滿爲患的現象。有關部門介紹說,其實,車主不必急着繳納今年的養路費,只要在2月11日前繳納即可,不加收今年1月份的滯納金。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南開區廣開四馬路的養路費徵稽三所。此時,收費大廳內各個窗口前已排滿了繳納養路費的車主。車主王先生告訴記者,趕在年初繳納主要是爲了避免延誤繳納1月份的養路費而產生滯納金。隨後,記者又前往本市其他幾個養路費徵稽所進行採訪,發現都存在扎堆繳費的現象。採訪中,大多數司機均不瞭解只要在今年2月11日前繳納1月份的養路費,就不會產生滯納金。
據悉,《關於徵繳2008年度公路規費的通告》中規定,2008年度欠費車輛從2008年2月11日起按規定徵收滯納金(不含2007年度及以前欠費車輛)。另外,同一戶名內不能擇車繳納養路費,本市車主的外掛車輛納入本市公路規費管理範圍,應在本市繳納公路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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