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水壺滾落砸暈女顧客 經理員工圍觀半小時無人相救 深圳新聞網訊2007年12月30日,陳小姐到沃爾瑪購物廣場寶安區前進路分店去辦年貨,不料被店內貨架上掉下的3箱電熱水壺砸暈倒地。“沃爾瑪商場鄭經理以及多名員工圍觀二三十分鐘,竟無人幫忙救治。”陳小姐的親戚氣憤地對記者說。陳小姐事發一個多小時後才被送到醫院,被確診爲腦震盪。其家屬因此決定向沃爾瑪索賠精神損失費25萬元。 陳小姐的姐夫楊先生昨日向寶安區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稱:當天,他的妻子、兒子以及妻子的妹妹陳小姐一起到沃爾瑪前進店去辦年貨。當陳小姐走到家電區擺放電熱水壺的貨架附近時,一位售貨員正在搬動高層貨架上的電熱水壺箱,突然有十幾箱貨物滾落下來,陳小姐躲閃不及,“我清楚地記得,砰!砰!砰!3聲,至少有3箱砸在我頭上……”昨日還躺在西鄉人民醫院的陳小姐告訴記者。陳小姐的姐姐說自己和兒子當時就站在旁邊,“她被3箱電熱水壺砸中腦袋,然後就暈倒在地”。 楊先生說,當時他不在現場,陳小姐暈倒約二三十分鐘後他才趕到,“我看到一名自稱鄭經理的人還有幾名員工圍着她,她躺在中間,我說你們打了120了嗎,那個鄭經理竟然說:‘這還要打120叫救護車?自己打的去醫院不就行了嗎?’”楊先生當即撥打了120,由於堵車等原因,西鄉人民醫院的救護車在事發後一小時才趕到現場。醫院確診陳小姐爲腦震盪。 沃爾瑪當時也有員工陪同楊先生送陳小姐到醫院,並且承擔了大部分醫藥費和住院費。楊先生一家認爲,“這麼有名的大企業,竟然事發時可以這樣忽視顧客的人身安全?”爲此,楊先生一家要求沃爾瑪公司給予精神賠償25萬元人民幣。 寶安區消委會目前正就此事爲雙方調解。記者昨日致電該公司有關部門詹經理,她表示會讓另外一個同事回電給記者,對此事做出說明。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也未接到該公司任何人的電話。 (記者王鸝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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