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南山區人事局決定,對2007年12月30日下午在南山中心區附近因停車位起爭執的打人者李懷作出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的處理決定,南山區紀委也給予李懷開除黨籍的處分。 打人事件發生後,南山區有關部門立即介入,經調查後認爲,南山區粵海辦事處社區服務中心職工李懷,身爲共產黨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公共場所公然毆打他人致輕微傷,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情節嚴重。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經粵海街道黨(工)委研究,報請南山區人事局批覆同意,於1月4日對李懷作出瞭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的處理決定。同時,南山區紀委也在調查覈實的基礎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李懷開除黨籍的處分。 據悉,南山區委、區政府對此事高度重視,決定將對李懷的處理決定向全區通報,要求全區所有黨員幹部以此事爲戒,吸取教訓,加強隊伍建設和管理,提高自身素質,強化公僕意識,紮實做好各項工作。南山粵海街道辦事處也以此事爲鑑,決定開展爲期一週紀律教育活動,並於元月2日、3日,連續兩天召開了全體幹部職工參加的警示教育大會,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紀教育,加強作風建設,進行紀律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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