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布拉格1月7日電捷克負責歐洲事務的副總理亞歷山大.馮德拉昨天在捷克電視臺一個訪談節目中說,捷克可能在今年年底批准新的歐盟改革條約。 據捷新社報道,馮德拉說,他不能給出批准條約任何確切的日期。不過他表示,“我們不會人爲地拖延”。 過去曾有人推測捷克可能會拖延批准新的歐盟改革條約,因爲如果這個條約“過早地”通過,可能會威脅到捷克在2009年上半年的歐盟輪值主席國地位。馮德拉說,政府會在今年1月底分別向參、衆兩院提交這份條約。他同時表示政府並不認爲新的歐盟改革條約違背捷克憲法大綱。 據報道,一些對歐盟條約心存疑慮,認爲它有悖捷克憲法大綱的議員可能會向捷克憲法法院起訴。 馮德拉說,他不認爲捷克憲法法院在處理這份條約時會採取消極的態度。 儘管如此,馮德拉認爲憲法法院應該判定《歐盟基本權利憲章》是否符合捷克憲法大綱。因爲雖然《歐盟基本權利憲章》不是新的歐盟改革條約的直接組成部分,但卻是它的基礎。 捷克總理託波拉內克上個月曾警告說,《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的履行可能會出現問題。 去年12月歐盟各國領導人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簽署了新的歐盟改革條約,由它取代被法國和荷蘭公民投票否決的《歐盟憲法》。 捷克電視臺昨天公佈的一份民意調查顯示,31%的捷克人看重捷克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時獲得的審查自由和安全等重大問題的法律優先權,1/4的人關心歐盟的競爭力,16%的人關心歐盟預算改革,另有13%的人關心能源問題。(黃頻、唐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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