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7日電據加拿大《明報》報道,新年纔剛開始,加拿大移民部即面臨一筆7億加元的索償集體訴訟。一項提出了4年、指摘移民部在收取簽證手續費上“賺大錢”,要求退款的集體訴訟,1月4日終於獲加拿大聯邦法院受理。一旦移民部敗訴,所有在1994-2004年間申請過任何類型的簽證(移民、工作、留學、旅遊等)的人士,都可以向移民部要求退回濫收的款項。估計牽涉人數達到200萬人、牽涉的各種簽證超過1200萬宗。 有關訴訟由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Kurland)代表提出,原訴人指移民部於1994年4月至2004年3月這10年間,違反財務行政法,向各類簽證申請人收取超額手續費達7億加元。有關的聯邦財務法例,不容許政府部門收取成本以外的手續費,亦即是政府不可以透過收取服務費來賺取利潤。 李克倫說,該案已經纏訟4年,而4日得到聯邦法院法官哈林頓(J.Harrington)正式受理,以集體訟訴形式進行,這令到原本只代表少數人的法律訴訟,一夕之間成爲將影響全國200萬人是否得到超收費用退款的大事。李克倫說,這等於全加拿大人口當中,每17人中即有1人與案件最後判決結果息息相關。 他並說,即使民衆不參加集體訴訟,一旦移民部敗訴,在這段期間曾向移民部申請過各種簽證、繳交過申請費的所有人士,都可以提出退款要求。 李克倫表示,根據他取得移民部內部成本計算,以及加拿大國家審計局對移民部內部成本進行的審計,綜合報告所計算出移民部違法超收費用部分高達7億加元。李克倫說,移民部不顧財務行政法明文規定,各個部門不能以收取費用,來作爲牟利用途,明顯違反該法,而國家審計局即使曾經發現移民部所收取費用比付出成本高,以致每年均錄得大筆利潤的情況,但卻未對移民部的超收費用行爲,作出應有的糾正,使得移民部超收情況繼續存在。 法官哈林頓在接受李克倫所提集體訴訟動議的決定書中說,儘管每人受影響的金額不大,但是整體牽涉到的金額卻是一筆大數目,接受其集體訴訟的成立,就整個司法系統來說,是比較經濟的做法。 移民部渥太華髮言人凱拉姆(DouglasKellam)指出,移民部已得知這項最新有關追討費用集體法律訴訟成立的判決,但由於該案件法律問題複雜,移民部無法馬上表達立場,而會在這周與司法部代表移民部的律師研商後,才作出評論。 (責任編輯:張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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