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來深濫藥港青的自述 沈湎毒海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編者按] 每逢節假日,來深消費的港人就絡繹不絕。其中,不少青少年成群結隊,在迪廳或夜總會流連忘返,他們酗酒、濫藥、嫖妓,有些年僅十多歲的孩子,也誤入歧途。香港禁毒委的報告顯示,香港青少年北上濫藥逐年呈上昇趨勢。 目前,又近春節,正值港青北上濫藥的高峰期。一個香港青年日前向本報記者講述了其來深濫藥的經歷,他被朋友帶著染上毒癮,成為癮君子不可自拔,後看到伙伴當場死去,纔痛定思痛,戒掉了毒癮,『如不能脫離毒海,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一生玩完。』這位青年談及往事,不堪回首。 本報推出這篇報道,以此警示深港兩地的青少年,同時希望引起社會各界尤其是禁毒部門的注意。 香港北上濫藥的年輕人,很多都是人帶人傳下去,三年就是一個新生代,濫藥的花樣也變了。 一些人往往不能回頭,越陷越深,從軟性毒品(搖頭丸、K仔)搞到硬性的(冰毒),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一生玩完。 阿華死了,女朋友跑了,父母都無人照顧,真是慘。而另一個朋友BEN雖然沒到死的地步,但也傾家蕩產,日子過得艱難。 ??阿黑 阿黑(化名)家住香港大埔,談及8年前的『毒海』歷程,他記憶猶新,『香港北上濫藥年輕人,很多都是人帶人傳下去,三年就是一個新生代,濫藥的花樣也變了。如不能脫離毒海,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香港回歸之後的三四年,是香港年輕人北上濫藥的一個高峰期。』阿黑說,『那時候在深圳黃貝嶺一帶酒吧、迪廳,香港人成群結隊流連消遣,我系飲��落K仔啤酒(我是喝了下了K仔的啤酒),走上濫藥之路。』 迪廳娛樂喝啤酒感覺像飛 1999年,幾個朋友約阿黑到深圳一家迪廳去玩。三五人落座之後,就開始叫啤酒來喝。幾杯啤酒落肚,阿黑感到人已經『軟綿綿,身心舒暢』。『那種感覺,就像在飛一樣,都忘記自己身在何處。』阿黑說,過了不久朋友就叫來『招待員』,介紹說『尼位系(這個是)阿黑,日後要好好招呼。』朋友後向阿黑介紹,那晚特意用K仔混啤酒招待『新人』,那位招待員就是『燈頭』(早年,在娛樂場所裡,招待員在客人來後就在桌上放盞蠟燭燈,『燈頭』後來成為供毒者的專稱),要想舒服的話,日後可以找這位『燈頭』,一般來說不通過熟人介紹,燈頭是不會隨便給人K仔的。 在有過一次『舒服』的經歷後,阿黑就開始單獨同相熟的『燈頭』聯系。『日後,我知道了那位「燈頭」手下還有幾名「小燈」(游說分拆供毒者),「燈頭」有渠道拿到各種毒品給客人,也負責向其他「小燈」聯系好的客人供貨。』通過與『燈頭』聊天,阿黑慢慢知道,『小燈』多是不掌握毒品,多數是向客人游說『要不要加「糖」?』、『老板,要不要吃「糖」?』之類的。如果反應不對的人,就不會再說下去。只有熟客纔會主動向『小燈』要『糖』。『小燈』每介紹一名客人,『燈頭』會根據量的大小,提供分成。 『做「燈頭」的人就像進場賣啤酒的推銷員一樣,很多娛樂場所的老板是不准自己的員工賣毒,但有些港人消費時有毒品需要,老板往往明知道有「燈頭」在場裡賣毒,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員工做「小燈」得到分成,只要不直接供毒,老板也不會追究。不管找「燈頭」或者「小燈」要糖時,講普通話的話,他們怕是公安,都會直接上白糖或者糖果,要是講粵語,「燈頭」或「小燈」分辨之後就會給「糖」』。深得其道的阿黑明白『潛規則』之後,後來在深圳、廣州多個娛樂場合輕易分辨出『燈頭』,講了一些濫藥行內的話,『燈頭』就會提供毒品。 北上濫藥都是人帶人 『北上濫藥的香港年輕人,每三年就是一個「新生代」,玩的花樣都不同。香港一顆「糖」(搖頭丸)要90多塊,在內地往往50塊就能成交,「粉糖」(K仔)根據質素不同價格不同,有些K仔被摻「滑石粉」價格就平些。兩種常見的毒品,效果不同,但客人的目的相同,就是追求刺激與快樂。濫藥分「愉樂、迷樂、極樂」,像K仔就是讓人「軟綿綿的舒服愉快」、大麻讓人「迷幻享受」,搖頭丸就是「渾身有勁地極樂」,現在一些香港年輕人把兩種混合使用,以求有雙重「享受」』。阿黑說,『嗑搖頭丸之後,感覺很HIGH.在迪廳裡吃了搖頭丸,渾身上下都緊繃,配合強烈的音樂節奏,感覺有用不完的勁,即使拼命地動,也不會覺得累,幾場迪士高下來藥勁纔緩過來。』 『前些年,內地抓到濫藥的香港人,拘留之後都是釋放。後來有了集中遣送回香港。根據每個人不同的情況,香港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的年紀沒到18歲,在少年法庭被判進入』更生中心『,一般是半年到三年。有的則被判進入』懲教所『,一些老毒客就要被強制藥物戒毒。』 談起濫藥的危害,阿黑說,『濫藥肯定對身體有害,而且北上濫藥很多都是人帶人去的,就像傳染一樣,搞得一幫人都在濫藥。我之前以為自己定力好,不會有癮。但濫藥之後,身體素質明顯變差,有時還要想著去找藥來「刺激」一下。最關鍵的是看是否真正明白「毒害」,能「毒海回頭」。我自己就是靠藥物纔慢慢戒癮,告別濫藥。在香港,一些人往往不能回頭,越陷越深,從軟性毒品搞到硬性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一生玩完。』 目睹同伴濫藥當場死 真正促使阿黑狠下心戒毒的是一宗目睹同伴當場死亡的事件。在香港做地盤工人的阿華與他是『同道中人』,經常一起到內地濫藥,阿華在內地娛樂場所認識了一個女朋友。2000年時,阿華、阿黑等幾個人一起到羅湖一家迪廳去玩。『當時大家都很開心,阿華的女朋友也在場,大家找「燈頭」要「糖」吃,並且邊吃邊喝酒,阿華在吃了幾顆搖頭丸後,同女朋友一起搖。大概到早上快6點時,大家發現阿華已經一動不動地死了,他纔26歲啊!』阿黑說,他一直以為軟性毒品沒事,到了用硬毒品纔會危及性命,看到同伴悄悄地死在身邊,那種感覺很震撼。 『阿華死了,女朋友跑了,父母都無人照顧,真是慘。而另一個朋友BEN雖然沒到死的地步,但也傾家蕩產,日子過得艱難』。阿黑介紹朋友BEN時說。BEN在濫藥之前,在香港一家公司做職員,人是很勤奮,三十幾歲准備結婚。BEN的一個弟弟在香港做地盤工人,帶BEN到深圳玩的時候,讓BEN一起濫藥。『BEN開始濫藥之後,被公司發現將他炒魷魚。無錢濫藥,BEN就把房子賣掉,1999年樓市已經不景氣,虧本賣樓的錢也支橕不了多久。後來,BEN只好混跡於深圳的娛樂場所做「燈頭」,日後已經很少見到他。可以說在深圳做「燈頭」的港人,幾乎每個人背後都有一番慘痛的經歷,關鍵看是否能回頭。』 談起往事不堪回首 從1999年開始染上毒品,到2000年親眼目睹同伴死在迪廳,以及朋友傾家蕩產淪作『燈頭』,身邊的種種故事讓阿黑在2000年底開始戒毒。阿黑回香港後,開始同朋友減少聯絡,自己找康復中心,通過口服藥物以及打針治療。經過半年時間,纔開始對毒品『沒有感覺』。阿黑說,『那種過程真的很痛苦,自己知道身體不需要毒品,但老有心理作用,煩躁的時候只有老抽煙,後來看心理醫生,看一些禁毒的事例,慢慢纔恢復正常,在香港有記者想采訪我,但我現在過上正常人的生活,不想受人乾擾。』 『傳統的講法是香港「雙失」(失去父母、失去工作)青年纔會濫藥,其實一些受過正常教育的高級知識分子也會濫藥的。』阿黑講到自己的一個朋友,濫藥之前是做地產中介,收入頗豐。濫藥之後,被公司知道炒掉了。失去工作在香港買不起毒品,就到內地買便宜的,甚至在娛樂場所當起『燈頭』,以香港人身份結識了一批香港毒客,又賣又吸。這樣搞了兩年,纔被家人找回香港強制去戒毒。脫癮之後又做起地產中介,去年香港地產活躍,大賺了一筆。大家再見面,談起往事都不堪回首。 -防范 青少年出入境建議通知家長 對於香港青少年北上濫藥的情況,香港禁毒常務委員會治療康復組主席張建良指出,現時北上方便,回鄉卡又不顯示出入境記錄,港青即使在內地濫藥,家人亦被蒙在鼓裡,等到發現子女染上毒癮時恐怕為時已晚。為遏止港青北上濫藥,委員會將正式建議保安局,主動與內地出入境部門合作,向未成年港人父母發信通知其子女出入境記錄,以便父母盡早掌握子女行蹤,防患未然。 香港工聯會深圳工聯諮詢服務中心的朱坷助理主任表示,服務中心以前收到一些青少年在內地濫藥的求助。對於香港保安局與內地出入境部門合作,向未成年港人父母發信通知其子女出入境記錄的建議,估計難以實行。此建議牽涉部門很多,加上涉及私隱,如果香港在此方面立法,倒是可以實現。 -處罰 港人內地濫藥不會網開一面 目前,粵港警方已把打擊港人跨境吸販毒作為歲末年初開展聯合行動的重點,粵警將對濫藥港人從嚴懲戒,除了依法給予拘留15天及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外,還會告知其家人,對多次重犯的更移送強制戒毒甚至勞教戒毒。 上月15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禁毒局副局長劉躍進在會上指出,近年不少港人到內地吸食新型毒品,強調港人若在內地吸毒,警方會一視同仁,處罰跟內地人同等。據悉,內地警方以往對於未滿18歲的濫藥港人往往『網開一面』,一般拘留24小時後即獲釋;而對於成年的濫藥港人也只給予拘留15天及罰款的處罰後遣返回港。在粵港聯合行動期間,濫藥港人將受到嚴懲,14周歲以上的濫藥港人,除了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外,還會告知其家人及學校,對多次重犯的成癮者更移送強制戒毒甚至勞教戒毒。 采寫:本報記者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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