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8日電 司法部部長吳愛英8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上指出,國家司法考試要繼續堅持和完善對中西部、基層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放寬政策。 據悉,2007年全國5.8萬多人通過考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通過率爲22.39%,比上年增長7個百分點。自2002年以來,全國共組織實施了6次國家司法考試,19萬多人通過,通過率爲13.8%。 在堅持高起點的同時,爲滿足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基層地區對法律人才的需要,司法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採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大政策傾斜力度,對民族自治地方、經濟欠發達地區制定了相應的照顧、傾斜政策:放寬報名學歷條件、降低通過分數以及使用少數民族文字試卷等。 司法部數據顯示,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總計爲1115個縣級行政區劃,比2006年增加了180個。 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爲360分,而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合格分數線爲320分,西藏自治區的合格分數線放寬爲290分。使用民族文字應試的民族考生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爲方便少數民族考生,自2003年起,國家司法考試試卷除漢文外,增加使用哈薩克文、維吾爾文、朝鮮文、蒙古文等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2006年全國有2247人選擇少數民族文字試卷。 (本文來源:新華網 作者:隋笑飛吳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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