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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向地稅局討要消費欠款後,便被要求補繳小姐勞務報酬所得稅(俗稱“小姐稅”),還收到鉅額罰單。罰單與催款有無聯繫?是嚴格執法還是報復性執法?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地稅局被捲入吃霸王餐徵“小姐稅”嚇跑外商的風波中。安溪明園酒店認爲地稅局徵收“小姐稅”於法無據,是報復性執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安溪地稅局和泉州市地稅局稽查局則堅稱自己是嚴格執法,並無過錯。
酒店:拒絕霸王餐收到鉅額罰單
2007年國慶節後不久,一篇題爲《爲人民幣服務,安溪稅霸整垮新加坡企業》的文章頻繁出現在國內互聯網各大論壇上。該文洋洋灑灑近5000字,詳細陳述了新加坡華人王泉成因不懂“潛規則”,與地稅部門交惡的遭遇,該文稱:8年前,王泉成回到家鄉安溪縣建造了該縣惟一一家四星級酒店明園大酒店,2003年酒店開業後,因爲沒有給地稅局贊助,拒絕地稅局吃霸王餐,被視爲“不懂規矩”而屢遭刁難。有一次,酒店工作人員到安溪地稅局討賬後,被罵“不識相”。而後,安溪縣地稅局聯合泉州市地稅稽查局對酒店進行了一次報復性執法活動,要求酒店補繳“城市房地產稅”、“小姐稅”及罰款共187萬餘元。
明園酒店董事長助理嶽麗煒介紹說,安溪縣地稅局曾在酒店吃住消費一萬八千多元,酒店催繳多次仍未到賬。2006年9月25日,泉州市兩級地稅局開始了一場規模浩大的專門針對明園大酒店的執法大檢查,檢查的結果是給明園酒店開出了鉅額罰單。
地稅局堅稱依法徵稅並無過錯
被人冠以“報復性”執法,安溪縣地稅局感到很冤枉和氣憤。該局局長黃哲源說,對明園酒店執法檢查的主體是泉州市稽查局,它與安溪地稅局是平行機構,稽查局對明園酒店的專項檢查是獨立執法行爲,與縣地稅局無任何關係。泉州市稽查局副局長鄒慧瑛也表示:“這種專項檢查是稽查局的正常工作,沒有特別針對某個單位或部門,並不是選擇性執法”。
黃哲源局長表示,明園酒店反映的情況根本不是事實,比如說地稅局向酒店要“贊助”,完全是杜撰的。地稅部門的辦公經費和人員經費都納入財政預算,得到充分保障,並不需要拉“贊助”。明園酒店因爲在稅收問題上存在意見分歧,將個人情緒通過網絡發泄,有“抹黑”稅務幹部之嫌,爲了維護名譽權我們保留起訴的權利。
關於“霸王餐”問題,黃哲源拿出一張安溪地稅局與明園大酒店簽訂的消費協議說,安溪乃至整個泉州酒店業的通常做法是單位消費者與酒店簽有協議,先簽單消費,後統一結算轉賬付款。該局2006年2月至8月在酒店共消費18607元,經審覈批准,該局將消費款全額轉付給了酒店,並不是酒店所稱的“連續幾個月催討不來”。
“向酒店收取"城市房地產稅",我們是有法可依的。”黃哲源說,根據相關規定,明園酒店不屬於免徵企業,該局曾多次向其催繳併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但明園大酒店依舊未予改正,繼續拖欠稅款。於是地稅局依據有關規定採取暫時停止供應發票的臨時措施,並不存在不當或者過激的執法行爲。
關於“小姐稅”,安溪縣地稅局和泉州市地稅局稽查局均表示外界對此有誤讀,地稅部門實際上收取的是“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酒店有坐檯小姐進行陪侍業務是事實,而坐檯小姐的收入不好界定,只好覈定一個數目來徵收。
補繳稅款的稅種及徵收依據存在諸多爭論
明園酒店董事長王泉成對泉州市地稅局稽查局出具的處罰決定書很有看法。他說,比如“小姐稅”,安溪縣地稅局不管酒店有無“小姐”,都按牀位數、KTV包間數、桑拿按摩室數,以一定比率來覈定“小姐”數量,按照每月每名“小姐”繳稅340元的額度向酒店徵收。明園大酒店被地稅局覈定出18名“小姐”,應繳納“小姐稅”87380元。對此,王泉成認爲按照法律不允許“小姐”服務,所以拒絕繳納該稅。
關於“城市房地產稅”,王泉成認爲酒店是外資企業,應免徵“城市房地產稅”三年。他不願繳“糊塗稅”,不讓吃“霸王餐”,沒想到引來報復性執法,安溪縣地稅局竟然以不賣給酒店發票的手段來制裁,導致酒店難以正常經營。後來,發票問題還是經主管副縣長兩次出面協調,才得以解決。
王泉成說,安溪縣地稅局讓你交多少稅沒有商量餘地。比如酒店餐廳包廂根本沒有安裝kTV音響系統,卻多繳了兩年根本不存在的稅款。雖然存在酒店財務人員誤報的責任,但稅務人員也不該假裝不知情。酒店發現後要求更正,這項稅收雖然被取消,但他們卻把其他項目的定稅調高,扯平了其中的差額。泉州市地稅局稽查局的處罰非常隨意,通知酒店要補繳稅費和罰款187萬多元。後經舉行聽證會,又減爲120萬多元。
記者瞭解到,明園大酒店與泉州、安溪兩級地稅部門之間的糾葛已引起社會的極大關注,事關稅務幹部的形象和安溪縣的投資環境,茲事體大。
近日,明園酒店不服泉州市地稅局稽查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向泉州市豐澤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已正式立案,準備擇日開庭審理。案件結果如何,法制網將跟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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