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舟山嵊泗洋山工商分局調解下,因染髮不當導致頭額皮膚破損的馮先生終於獲得了店家250元的賠償。 上月30日,外來務工人員馮先生來到洋山的一家髮廊染髮,店主在操作過程中缺乏防護措施,染髮膏沾上馮先生的頭額、脖子等處。染髮後,店主即用燙髮水擦洗粘在馮先生的頭額、脖子等處的染髮膏,因用力過猛,致使馮先生額前皮膚受損。當時店主說沒事,過幾天就會好的,併到藥店買了一支紅黴素眼藥膏給馮先生,說可以消炎抗過敏。10天后,馮先生見未痊癒,便去當地衛生院求診,經醫生初診疑爲1度燙傷,建議到縣級醫院作進一步診治。馮先生認爲自己在外求醫要損失好多錢,便向嵊泗縣洋山工商分局求助。 工商人員經調查後,初步認定爲店主在提供染髮服務時,未採取任何保護措施,導致消費者受傷害一事成立,並提出兩點解決方案:一是店主給予馮先生一次性賠償;二是店主先支付一部分賠償,讓馮先生去縣級醫院診治。最終店主和消費者達成和解協議,由店主一次性支付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