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本報曾經報道過的『磁鐵販毒案』做出判決,以運輸毒品罪判處三被告人重刑。
法院查明,被告人周平、汪剛、尹偉采取將毒品用磁鐵吸附在長途汽車的底盤和藏匿於火車廁所水箱以及隨身攜帶的方法,將毒品由雲南、四川、河北等地運回天津販賣。
法院經審理後,以運輸毒品罪判處周平、汪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尹偉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