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樓樓頂救下6名女子 跳樓討薪,還是跳樓討薪。近段時間,跳樓討薪接連出現。 每年春節前夕,一幕幕令人心酸的農民工討薪的情景頻現。是什麼原因讓農民工要采取非法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他們通過這樣的違法討薪方式又能給自己帶來什麼呢?如何杜絕這樣的非法討薪現象呢?昨日,又有幾名討薪者爬上了樓頂…… 尋短討薪現象頻現 6女子揚言跳樓 『又有人跳樓了,這次還是6個人一起。』昨日上午,市民馮女士報料稱,6名欲尋短見的女子,爬上了惠濟區長興路與國基路交叉口附近一工地15樓樓頂。昨日10時許,記者在現場看到,6名女子正坐在15樓樓頂的水泥矮牆上,腳懸空,手則『緊緊』抓著避雷用的鋼筋,大聲呼喊著要結束自己的生命。『有啥事你們就說出來吧,別想不開啊。』此時,趕到現場的特巡警五大隊民警、消防隊員和長興路派出所民警正在苦苦地勸說著。 10時05分,經過解勸無效,消防隊員們趁著揚言跳樓的女子們放松警惕的時候,每人抓住一個,強行將她們救到樓頂的空地上。然而,6名女子仍然掙紮著要跳樓,並稱不給工資還不如死了算了。 據現場一名男子稱,他是江西九江人,跳樓的都是他從老家帶過來的油漆工。由於與承包工程方發生經濟糾紛,領不到工資的她們,纔想到到工地上來以跳樓相逼。目前,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就在當日11時30分許,鄭東新區祭城路附近,一男子欲跳樓尋短,目的也很明確,就是要回自己的工資。 討薪者:『如果不是沒辦法,誰願意冒這個險?』 用跳樓討薪這種冒著生命危險的極端方式來討要自己的血汗錢,並不是人人都願意做的。在記者的采訪過程中,就有不少工人表達了這樣的觀點,『我們也是懂得羞恥的人,我們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人,我們不會無理取鬧,我們只想要回我們的工資好回家。如果不是沒辦法,誰願意冒這個險?』 『打官司時間太長。要不然,大家也不會采取這樣的辦法了。我們就是希望你們新聞單位給我們做主,讓全社會的人都知道我們的情況,然後引起領導們的重視,來給我們解決問題。』 『在外面忙了一年,到頭來拿張欠條回家,是能當飯吃還是當水喝?只要能要回我們的工資,我們什麼都豁出去了。』農民工們的語言很激憤。他們的舉動也引起了不少人的同情。市民張女士認為,大家不應該簡單地將這個做法當成鬧劇,而是應該充分考慮到他們的無奈,以人性化的社會公正地看待,盡量勸阻他們,盡可能地幫助他們。 金色陽光律師事務所高健律師分析了眾多的跳樓討薪事件後認為,這種討薪的方式後面有一個共同的非正常的邏輯:即領導重視,基層解決,這種模式一方面表明行政力量仍然是解決社會事務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法律被懸置的尷尬。 極端討薪方式傷害了誰 一旦樓上出現意外,討薪者只能『自食苦果』 農民工這種極端的討薪方式,要麼是爬上高層建築物,要麼是爬上塔吊等高大物體上,在高空中用他們極度危險的舉動來逼迫欠薪方歸還所欠的款項。他們一般不會真正跳下來。但是,一旦發生意外或者討薪者情緒激動跳了下來,情理上好像他們是被逼的,但是,在法律上,誰又該對這些人負責呢? 高健律師表示,不管是意外失足,還是情緒激動自己跳下,對此承擔法律責任的只有討薪者自己。欠薪方不會為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他們最多只會承擔道義上的譴責。因此,他希望討薪者在采取這樣的行動之前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通過這樣的危險方式解決問題。否則,一旦發生意外,受到傷害的只能是討薪者本人以及他的親人。 再有就是這種極端討薪方式本身是違法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處罰,討薪者可能就會遇到錢沒要到人卻被拘留的尷尬情況。 跳樓討薪,浪費大量社會公共資源 每每面對跳樓討薪者,110、119和120以及勞動監察部門都要迅速出動,化解危機。拯救這些跳樓的人是一種他們必須履行的責任,但同時,輕生者們對社會公共資源造成了極大浪費,影響了各部門的正常工作。 跳樓現場圍觀群眾往往很多,這就造成了現場地區乃至更大范圍的交通擁堵。在本來交通秩序就很緊張的情況下,警方還要抽調大批警力去疏導跳樓現場的交通,對全市整個交通環境影響不小。 消防官兵是解救行動不可缺少的主角。只要出現跳樓討薪現象,他們就必須在第一時間去現場解救。 派出所民警也是參與解救的主要力量。他們負責勸說當事人和協調欠薪方。往往一次解救行動要花費他們三四個小時。 還有就是120急救人員。他們守在現場,隨時應付可能出現的危急情況,解救活動結束,方能離開。 欠薪現象已在逐年減少 盡管同情,多數人仍認為討薪必須依法行事 當跳樓討薪的新聞接連出現在報端的時候,人們對它的認識也更加理性起來。在同情的同時,人們也提出自己的疑問,到底是應該肯定它,還是否定它。結果,在采訪調查中,很多人選擇了否定。他們希望有關部門要加大懲處力度,不能讓其成為效仿的榜樣。 『我們同情他們的遭遇,但我們不該放縱他們的違法行為。執法部門除了要加大對欠薪者的懲罰力度,也要加強對違法討薪者的處罰力度,不能讓這種違法行為愈演愈烈。』這是大多數被調查者表達的意見。 勞動監察:只要欠薪證據充分,一天內就能解決 鄭州市勞動監察支隊燕軍副支隊長表示,農民工的工資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拖欠,他們也把這方面的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經過長期的治理和宣傳,現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逐年減少。他相信隨著各項制度政策的不斷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將越來越少。 針對人們關心的工作效率問題,他表示,他們已經采取了各項措施,尤其是春節前這段時間,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要優先於其他工作。『只要舉報人有充分的證據,不出意外我們一天之內就可以為其解決問題。一般情況下,最長也就是三四天的時間。』 他希望利益受到侵害的農民工通過正當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他們勞動監察大隊也願意為他們做主。但是,他也強調,拖欠農民工工資與拖欠工程款是兩碼事,他希望農民工不要被人當成討款的工具。(鄭州晚報劉德華張玉東周甬) (來源:新華網河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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